文/标准排名研究员 董馨
上半年毛利率、净利率双双下滑
从盈利情况来看,2016-2020年,冀东水泥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23.35亿元、251.68亿元、314.48亿元、345.07亿元、354.8亿元,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与2019年同期相比有所提升。营收增速分别为11.05%、104.03%、24.95%、9.73%、2.82%,2020年公司营收增速与2019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
从半年报来看,2019年至2021年上半年,冀东水泥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61.77亿元、142.53亿元、163.16亿元,2021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与2020年同期相比有所提升,主要是由报告期内公司水泥熟料综合销量同比增加所致。营收增速分别为25.95%、-11.89%、14.47%,2021年上半年公司营收增速与2020年同期相比有所提升,且由负增长转为正增长。
分产品来看,2021年上半年,冀东水泥水泥产品营业收入为127.57亿元,同比增长16.63%;熟料产品营业收入为13.97亿元,同比下降7.51%;危废固废处置产品营业收入为7.01亿元,同比下降2.23%;骨料产品营业收入为4.71亿元,同比增长35.11%,主要是由公司产品销量同比增加所致;其他产品营业收入为9.9亿元,同比增长33.98%,主要是由报告期内公司矿渣粉、外加剂等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分地区来看,2021年上半年,冀东水泥华北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营业收入为117.57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72.06%,同比增长14.25%;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营业收入为10.41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6.38%,同比增长17.62%;西北地区(陕西)营业收入为11.76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7.21%,同比增长7.39%;其他地区(河南、湖南、山东、重庆)营业收入为23.42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4.35%,同比增长18.12%。
与此同时,2016-2020年,冀东水泥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53亿元、5.04亿元、19.04亿元、27.01亿元、28.5亿元,2020年公司归母净利润与2019年同期相比有所提升。归母净利润增速分别为103.08%、853.66%、277.45%、41.86%、5.53%,公司归母净利润增速自2017年达近5年最大值后呈逐年放缓趋势。
从半年报来看,2019年至2021年上半年,冀东水泥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4.92亿元、10.01亿元、12.28亿元,2021年上半年公司归母净利润与2020年同期相比有所提升。归母净利润增速分别为62.2%、-32.95%、22.7%,2021年上半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增速与2020年同期相比大幅提升,且由负增长转为正增长。
同时,2019年至2021年上半年,冀东水泥的毛利率分别为37.5%、34.91%、29.74%,2021年上半年公司毛利率与2020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
2021年上半年,冀东水泥的销售费用由2020年同期的5.33亿元同比下降4.04%至5.11亿元。公司管理费用由2020年同期的16.9亿元同比下降1.07%至16.72亿元。公司财务费用由2020年同期的4.94亿元同比下降31.34%至3.39亿元,主要是由报告期内公司有息负债减少及融资利率下降所致。
与此同时,2019年至2021年上半年,冀东水泥的净利率分别为15.86%、12.83%、12.42%,2021年上半年公司净利率与2020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公司盈利能力有所减弱。
上半年负债总额同比下降12.99%
从短期偿债能力来看,2016-2020年,冀东水泥的流动比率分别为0.52、0.66、0.79、0.78、1.16,2020年公司流动比率与2019年同期相比有所提升。速动比率分别为0.44、0.6、0.72、0.65、0.96,2020年公司速动比率与2019年同期相比有所提升。
从长期偿债能力来看,2016-2020年,冀东水泥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3.08%、66.06%、59.45%、52.52%、45.46%,2020年公司资产负债率与2019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负债总额分别为303.12亿元、381.84亿元、429.3亿元、318.96亿元、267.98亿元,2020年公司负债总额与2019年同期相比同比下降15.98%,其中流动负债137.64亿元,较2019年同期同比下降38.58%;非流动负债130.34亿元,较2019年同期同比增长37.4%。
从半年报来看,2019年至2021年上半年,冀东水泥的流动比率分别为0.73、0.84、1.3,2021年上半年公司流动比率与2020年同期相比有所提升。速动比率分别为0.63、0.69、1.05,2021年上半年公司速动比率与2020年同期相比有所提升。
此外,2019年至2021年上半年,冀东水泥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5.04%、52.4%、45.64%,2021年上半年公司资产负债率与2020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负债总额分别为348.66亿元、314.28亿元、273.47亿元,2021年上半年公司负债总额与2020年同期相比同比下降12.99%。
从营运能力来看,2016-2020年,冀东水泥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6.08、10.89、9.28、8.06、8.26,2020年公司存货周转率与2019年相比有所提升。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9、4.2、2.76、3.5、8.01,2020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2019年相比大幅提升。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3、0.51、0.48、0.52、0.59,2020年公司总资产周转率与2019年相比有所提升。
从半年报来看,2019年至2021年上半年,冀东水泥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87、3.08、3.87,2021年上半年公司存货周转率与2020年同期相比有所提升。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43、3.16、7.89,2021年上半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2020年同期相比大幅提升。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24、0.24、0.27,2021年上半年公司总资产周转率与2020年同期相比有所提升。
绿色发展数据未公布
2020年,冀东水泥持续控制污染物排放,采用高效袋式除尘器控制水泥窑头、窑尾及一般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采用窑磨一体化运行或实施脱硫改造项目,控制水泥窑尾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在线运行熟料生产线全部配套建设SN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脱硝设施,控制水泥窑尾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部分生产线通过实施分级燃烧升级改造,加强精细化管理,进一步降低水泥窑尾氮氧化物排放浓度。
为推进技术装备升级,实现节能降耗。2020年,冀东水泥实施84项节能技改项目,涉及金额16852.43万元。2020年公司5项可比综合能耗指标均同比优化,4项达到国标先进值水平,分步能耗指标同比均有优化。
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冀东水泥坚持贯彻执行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配料方面,通过多年实践,公司的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工业废渣的利用范围、种类及利用量逐年增加。目前公司利用废渣包括石灰石粉末、砂岩粉末、转炉渣、磷石膏、脱硫石膏、粉煤灰、煤矸石、电石渣、硫酸渣、赤泥、污染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数10种。2020年全公司利用各种废渣总量为4484万吨。
矿山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公司秉承资源绿色开采,以绿色矿山建设为契机,提倡并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最大化管理,督导企业利用数字化矿山进行精细化配矿,提高尾矿和废石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一是通过质量搭配,配矿用于水泥用石灰岩中,提高矿山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二是将硅质废石(砂岩、粘土类)作为硅质原料生产搭配利用,资源高效合理利用;三是充分利用水泥矿山剥离废弃物生产骨料,最大化资源综合利用;四是对暂时无法搭配使用的其他废弃物用于矿山边坡修整及生态恢复(土地复垦)使用;粘土表土类用于公司绿化区域覆土,矿山生态恢复、土地复垦等。另外,对富余部分,在指定地点临时堆放,以便后期搭配利用或矿山后期生态恢复、土地复垦之用。2020年,公司累计开采石灰石约10828万吨,利用剥离的废石量约3079.83万吨。其中30家矿山企业实现矿山固体废弃物“零排废”,占生产矿山69%以上,36家矿山企业实际剥采比小于地质剥采比,占比84%。
此外,2020年冀东水泥环保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实现17.56亿元,同比增长10.51%,固废收集量完成203.26万吨,同比增长19.55%,固废处置量完成229.43万吨,同比增长34.48%。
为持续推进水泥企业转型发展,按照公司《“十三五”水泥熟料企业转型升级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实施要求,报告期内共推进35家企业开展转型升级工作,其中鼎鑫生活垃圾、大同冀东污泥等9个项目完成建设工作;闻喜危废、大同冀东危废、扶风公司危废等12个项目进入建设阶段;其他项目均进入可研、备案、立项、环评等阶段。
2020年年底,公司已建成并运行38个固废危废处置项目,总产能规模273万吨,分布于北京、河北、天津、山西、陕西、吉林、重庆等省市,其中已取证危废项目14个,产能规模为每年64.6万吨;一般固废项目24个,产能规模208.3万吨。
此外,鉴于冀东水泥未公布绿色发展数据,因此公司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不详。
为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全面反映企业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环境治理情况,日前,生态环境部印发实施《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 。《准则》包含四章三十一条,对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 (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和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 (以下简称临时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进行了规定。年度报告规定了关键环境信息提要,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环境管理信息,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信息,碳排放信息等应当披露的具体内容。临时报告规定了企业产生生态环境行政许可变更、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情况,应当披露的环境信息。同时规定,对已披露的环境信息进行变更时,应当披露变更内容、主要依据。《准则》自今年2月8日起施行。
未来,冀东水泥还需响应国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尽快完善绿色发展数据,积极响应国家低碳战略发展规划,加快公司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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