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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诚信托发布公告 世茂系产品出现实质性违约
2022-01-06 18:52:51 来源: 新华财经

新华财经北京1月6日电 中诚信托6日发布了一则“2020年中诚信托诚颐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临时公告”。公告显示,“2020年中诚信托诚颐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于2020年9月25日正式成立。鉴于本信托计划的交易对手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点及时足额的履行差额补足义务,已出现实质性违约。而共同差额补足义务人上海骞奕建材有限公司和佛山德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为世茂系持股公司。

以下为公告内容: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2020年中诚信托诚颐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于2020年9月25日正式成立。截至本临时公告日,信托计划存续规模6.45亿元,预计剩余信托期限不超过3个月。鉴于本信托计划的交易对手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点及时足额的履行差额补足义务,已出现实质性违约,现根据信托文件的相关约定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违约情况

根据编号2020JH0407CB01《差额补足协议》和编号2020JH0407HZ01BC02《合作协议补充协议二》的约定,自本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届满15个月之日,共同差额补足义务人上海骞奕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骞奕”)和佛山德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与上海骞奕合称“差额补足义务人”)累计向受托人支付的变现备付金金额不低于受托人实际支付的标的股权收益权转让价款的65%,即截止2021年12月25日,差额补足义务人累计应向受托人支付变现备付金9.1亿元。但截止上述期限属满日,受托人累计已收到的变现备付金金额仅为6.08亿元,尚有3.02亿元未收到。差额补足义务人未及时足额履行差额补足义务,保证人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茂建设”)也未及时履行保证义务,交易对手已实质性违反了交易文件的约定。

在交易对手发生实质性违约后,受托人根据《合作协议》第九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以及《差额补足协议》第四条第7款、第八条第1 款的约定,并根据有关担保合同的相关约定,在2021年12月27日即向交易各方发送了《提前支付通知书》,宣告上海骞奕、项目公司支付全部剩余变现备付金的履行期限提前至2021年12月27日届满,上海骞奕、项目公司应立即向受托人支付全部剩余变现备付金7.92亿元。截止本公告日,我司仅收到1.47亿元变现备付金及对应的期间备付金,剩余6.45亿元变现备付金及对应的期间备付金仍未收到。

二、后续拟采取的措施

受托人将持续跟眼踪项目公司运营情况,关注交易对手风险的变化情况,加大与交易对手的沟通力度,敦促交易对手履行支付备付金的义

务,同时受托人将视项目实际情况采取包括申请查封并处置抵押物、诉讼在内的各项必要措施,切实维护信托财产安全和受益人利益。

本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秉承“至诚至信、以人为本、追求卓越”的宗旨,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审慎处理本信托的相关事务。

若您希望了解本信托计划的运行情况或我公司的其他信托产品,敬请拨打我公司的客服电话800-810-2711(仅限座机)或400-650-0717,或登录我公司网站www.ctic.com.cn。

特此公告。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月6日

编辑:刘润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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