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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计算大变化:明年起,你的年终奖可能少上万!
2021-12-08 14:59:49 来源: 搜狐焦点

又是年终了,一年一度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又开始了。

大伙儿一定尽早申报,说不定又能“白捡”点儿钱。

不过房叔猜大伙儿更盼着年终奖。

叔得提醒您一句,2021年12月31日之后,年终奖的个税计算方式将彻底改变。将强制性并入全年综合所得税,而不再可以选择性地单独计算。

这年终奖交税可是事关真金白银的大事儿,甚至有小伙伴的奖金税前2万4,到手1万4,还上了热榜。

为啥会收这么高的税?

年终奖个税计算规则变化对咱到手的钱有多少影响?

什么人受影响最大?

您关心的这些问题,叔马上一一解答。

打工人痛彻心扉:奖金扣税42%?!

咱先来看看为啥上了热榜的这位员工要交这么多的税。

房叔发现这位网友所说的税前税后差值所占比例将近42%。

TA表述不清楚,咱也不知道这笔钱是什么名目,扣费是否包括了五险一金还是单纯交税。

但如果咱就按着一次性奖金估算,那42%的差值至少说明两件事。

第一,这笔奖金应该不是年终奖,因为企业一般会在年终奖计税时使用单独计税规则申报。

这是专门针对年终奖的优惠计税规则,和咱平时月薪的交税规则不一样。

计算方式是:24000/12得出按月换算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得出2000。对照表格,属于不超过3000的档位,所以税率3%。所以应交税24000*3%,仅仅为720元。

这种单独的优惠计税方式每年只可以使用一次,企业一般在发年终奖的时候会默认申报。

来年3-6月的时候,咱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自行判断是不是交的税更少,并在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选择最佳申报方案。

那咱可以合理推断,这次奖金并不是这位网友2020年或者2021年的大额年终奖,不然企业应该不会默认申报42%而不是3%。

其次,这位网友年收入应该是不低。

房叔这么说,是因为咱已经推断出了这笔奖金不能使用优惠计税规则,那么就只能并入个人年综合所得,合并计税

这种计税方式是根据全年应纳税总额确定税率档位。通过42%的差值,咱可以推断这位网友的全年应纳税额度可能逼近最高档位。

咱以为这是一位普通社畜,还在那安慰半天,结果...

需要注意的是,从明年1月1号开始,年终奖计税不再有选择每年一次单独计税的机会了,全部要合并计税。

也就是说,在这位网友的例子里,只能交42%,没有3%这个选项了。这一变化整得打工人们很是焦虑。

那咱到底是不是要多缴税?能差出多少呢?

年前发vs年后发,年终奖到手差几万?

房叔告诉大家一个不幸的消息,大部分咱这种每月工资占大头,年终奖在年收入占比较少的普通打工人,从明年开始要多交税了。

这个结论是从以下这张图表中得出的。

图中红色象征到手钱变少,越红钱越少。

相反,绿色象征到手更多的钱,越绿打工人越高兴。

那咱可以看出,工资多于年终奖的普通中产打工人们,不论年薪多少,基本都属于红色区域,从明年开始就没有优惠计税的选项,要合并计税多交钱了。

至于能差多少钱,房叔给您一个具体的例子。

假设打工人A,扣除所有减免额度之后应纳税的额度30万,其中27万工资,3万年终奖,工资比例90%。

今年12月31号之前,A可以从以下两种计税方式中选择一种更优惠的。

单独计税:

270000*20%-16920+30000*3%=37980

合并计税:

300000*20%-16920=43080

如果排除A是愿奉献、爱交税的超优秀公民的情况,那少交税5100的单独计税方式应该会在年度汇算时被选择。

然而今年12月31号之后,A没有选择权了,必须多交5100。

房叔这还是保守计算的,如果是高级中产打工人,年终奖可能有50万之多。那么如果利用好单独计税优惠,可以合理节税5万。

但从明年开始,没有这个机会了。年前发、年后发,差出了5万!

因此网上很多税务专业的,都劝咱们今年的年终奖今年领。

可问题是啥时候发奖金,也不是咱这些打工仔说了算的啊。何况很多人去年的年终奖已经占用了今年的优惠计税次数...

不过也不是所有人从明年开始都要多缴税。

首先就是年收入10万及以下的一片绿色不过这波人可能也不太需要为年终奖操心...

另外,工资比例只占25%及以下而年终奖占大头的一片绿色,合并计税反而缴税更少。

这种收入结构,叔想到的都是高级销售、互联网IT大佬,企业高管。

也就是说,年收入10万左右及以下的和不指望工资养家的大佬们不受影响。

年终奖计税方式改变,最受影响的还是普通中产。

中产打工人积极交税,富豪领一元年薪避税

一部分打工人对明年开始多缴税这件事儿颇有微词,但房叔要说,这些税是咱本来就应该交的。

全年一次性奖金其实从2018年税改刚开始的时候就被纳入个人综合所得了,但是考虑到广大打工仔们心理接受问题,上面给出了一个过渡性优惠政策。

明年1月1日开始不是重新改革,而是优惠结束,一切该步入正轨了。

至于为什么要改,是为了咱社会公平公正地共同富裕。如果年终奖总是单独计税,可能会出现非常不公平的情况。

比如,两人纳税年收入均为20万元,但甲年终奖10万元,其余工资10万元;乙没有年终奖,全部是工资收入。

那么按照现行税率、年终奖单独计税,甲只要缴17270元个税,乙却要缴23080元个税。

但是房叔必须代表广大打工人们吐槽一句,共同富裕咱当然一把子支持,可是应该压缩有钱人“合理合法”避税的可操作空间。

就比如“1元年薪”或“不拿年薪”的高管们。

可转头无论股东分红还是股权转让都只有20%的个税利率,相比同等年收入可能要缴纳的将近45%的个人所得税,为大佬们省下了一半的税,更是普通人难以操作的避税手段。

格力董明珠作为人大代表曾经表示,自己500万年薪要交200多万税,但事实上国内大部分的企业家是不会交这些税的。

他们往往拥有精英的税务筹划团队,有各种限制了咱的想象力的避税方法。

最后的结果就是年终奖合并计税影响的只是年薪30-200万左右的中产,一些有三娃、四老、车贷、房贷,就是没有退路的中青年们。

又或者,像很多网友所说,可以吸收一下漂亮国的经验,加收富人税,比如遗产税、资产转移税、资本得利税等等。

其实咱国家也已经开始逐步实行了,比如房地产税就是富人税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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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房叔要提醒您,咱可千万不能学冰冰爽子,该交的税一分不要少。

但咱在积极配合税收工作的同时,也翘首以盼着真正的共同富裕的到来。

您觉得应该加收富人税吗?评论区跟叔讨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