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汇人寿官网无产品公开在售 业务重启困难
2021-06-11 08:54:33 来源: 华夏时报

成立于2011年,仅在2012年披露年报数据,2013年,因股权纠纷收到监管函后,华汇人寿业务经营逐渐停滞,目前已经九年未披露年报。尽管2019年4季度开始已不再有监管约束,但华汇人寿的重启工作仍显艰难,目前,该公司官网无任何产品公开在售,管理层也难以正常运作。

业务经营陷入停滞的华汇人寿,无疑也给消费者带来诸多不便。近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的2021年一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通报显示,今年一季度人身险公司的亿元保费投诉量、万张保单投诉量与万人次投诉量的中位数分别为1.43件/亿元,0.26件/万张和0.09件/万人次。而华汇人寿在此次通报中显得尤为突出,三项指标均位于行业首位,分别为173.41件/亿元、3.30件/万张、2.34 件/万人次。可以看到,华汇人寿的亿元保费投诉量超过中位数约120倍,万张保单投诉量超出近12倍,万人次投诉量超出近26倍。

而投诉量高企的背后,则是华汇人寿历史遗留的股权纠纷问题。

投诉量高企 股权纠纷难解

资料显示,华汇人寿成立于2011年11月,是沈阳首家法人保险机构,注册资本15亿元,股东包括沈阳煤业有限公司、人和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富德投资有限公司、大连三德投资有限公司、大连瑞德投资有限公司、大连万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前四家机构各持股20%,后两家机构各持股10%。

看似华汇人寿股东资质既有国有法人,又有社会法人,但实则“实德系”才是该公司实控方。据媒体报道,沈阳煤业持有的华汇人寿股份实际是为大连瑞德和大连万朋代持,后两家公司才是真实的出资方;人和投资的20%股权也并未真正出资,而是代“实德系”旗下的新蓝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相关股份。而大连瑞德投资有限公司、大连万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蓝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皆为“实德系”公司。

2012年华汇人寿投入运营的第一个年度,公司如期发布了年报。但随着“实德系”实控人徐明入狱,“实德系”陷入债务危机,后进入重组程序,刚刚成立不过一年的华汇人寿也被牵涉其中。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裁判文书显示,2012年6月15日,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元金盛世资本运营中心(有限合伙)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合同目标为“重组方(元金盛世)以五十二亿的总价款,取得实德集团相关主体所持全部金融股权(即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5.82%的股权以及华汇人寿100%的股权)”,2012年9月14日,实德集团与元金盛世签订《债务重组框架协议》(下称“协议”)。

然而,重组尚未有结果,华汇人寿股东之一的人和投资在2013年3月提出诉讼,其在原审起诉称:人和公司对实德集团享有巨额债权,实德集团作为债务人,签订协议处分了其主要资产,构成恶意转让资产,侵犯了人和公司作为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人和公司享有华汇人寿20%股权,是该公司真实合法股东,协议在人和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转让其享有的20%的华汇人寿股权。另外,协议将使元金盛世及其所代表的公司间接成为华汇人寿唯一股东,违反法律规定,综上,应确认《债务重组框架协议》全部无效。

2013年5月,新蓝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又起诉了人和投资,就华汇人寿股权展开争夺。

裁判文书显示,2015年关于人和投资和元金盛世的终审判决结果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判决《债务重组框架协议》中涉及处分人和公司股权部分内容无效正确,应予维持,但将相关当事人之间协议解除和股权等返还的争议纳入本案合并审理属适用法律不当,应予纠正”。但关于人和投资与新蓝置业之间的股权纠纷尚无结果。

此外,华汇人寿股东大连瑞德投资也与沈阳煤业公司之间存在股权纠纷。

股权纠纷之下,原保监会也在2013年向华汇人寿下发监管函,要求华汇人寿严格控制业务规模,资金运用范围仅限于银行存款和债券,且不得开展债券回购,同时要求华汇人寿暂缓购置办公楼等大额固定资产。

这封监管函的约束效力始终持续,2017年,原保监会再度向其下发监管函,指出其在股东股权、“三会一层”运作、关联交易、合规与内控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责令华汇人寿进行整改,并表示下一步将依法对华汇人寿违规股权进行处置,跟踪整改结果,并使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华汇人寿也在后来的多个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提示正在执行这两封监管函的监管措施,直到2019年4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才在偿付能力报告中表示,报告期间监管机构对公司没有采取监管措施。

官网无产品公开在售 业务重启困难

尽管监管措施已经解除,但华汇人寿的业务重启却仍然困难。

目前,华汇人寿官网产品中心下空空如也,已无产品公开在售。同时,因为业务停滞已久,公司管理层也无法正常运转,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应由 9 名董事组成,但截至今年一季度,华汇人寿仅有8名董事,其中6名为拟任状态。同时,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应由5名监事组成,但华汇人寿仅有4名监事,且均为拟任状态。华汇人寿也表示:“鉴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暂时无法正常运转,为保护公司治理机制和日常经营管理平稳运转,自2016年3月起恢复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运行机制。”

不仅如此,自2013年陷入股权纠纷之后,华汇人寿已经连续9年未披露年报。该公司2013年首次未披露年报时,曾公告称:“由于我公司股权归属存在争议,无法召开董事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201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暂缓披露,待公司股权归属问题解决后,再及时进行披露。”

2020年,华汇人寿在官网披露公告称:“鉴于我公司正按照监管要求开展公司治理整改工作,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相关审议程序无法履行,公司2020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暂缓披露。待我公司治理整改工作结束,完成法定审议程序后,再进行披露。”而2021年已经行将过半,华汇人寿还未对年报“难产”一事作出最新的解释。

在2021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华汇人寿称,2013年6月,公司由于股权纠纷及其导致的公司治理问题,被原中国保监会出具监管函。按照监管函要求,公司目前正在开展公司治理整改工作,因此,截止报告日,公司对实际控制人事项尚无法报送,待公司治理整改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据实申报。

再来看近些年,华汇人寿的业绩状况。2013年起该公司就以暂缓披露公告取代年报披露。直到2016,才开始披露偿付能力报告。依据偿付能力报告披露的数据可以看到,2016年,华汇人寿全年合计实现保险业务收入8.9亿,而后在2017年,其保费收入出现断崖式下跌,仅实现2.33亿元。2018年,保费收入再度骤减,全年仅实现保费1996.94万元,同比缩水幅度超过9成。2019年,华汇人寿保费规模缩减至1215.8万元,直至2020年,跌破千万,全年保费收入仅达到981.5万元。

净利润方面,2016年至2020年,华汇人寿分别亏损7099.34万、6438.08万、7138.43万、5824.92万元、7072.5万元。

不过,华汇人寿的偿付能力一直保持在较高的水平,截至今年一季度,其综合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2148.28%。业内人士指出,这是因该公司业务发展受限,资本未被充分利用所致。

一位初创型险企内部人士亦告诉本报记者:“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充足率水平的前提下,偿付能力并非越高越好。过高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往往意味着较多资本闲置,未用于支撑公司业务发展,资本效率较低。通常保险公司在发展前期均会出现偿付能力较高的客观情况,充足率会随着公司各项业务的拓展及机构的发展逐步降低,均会回归到目标偿付能力水平均值。”记者 吴敏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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