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机构频频收到监管罚单 反洗钱为处罚重点
2021-08-12 09:10:46 来源: 华夏时报

近期,第三方支付机构频频收到监管罚单。

《华夏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7月以来,共有14家支付机构收到来自央行及其分支机构的罚单,罚没金额共计约4563.64万元。10家支付机构相关负责人受到处罚,罚款金额共105.94万元。其中有一张罚单只针对个人,时任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梁健被央行福州中心支行处以14万元罚款。

反洗钱为处罚重点

近期,支付机构及相关责任人收到罚单详情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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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中金支付、新生支付、联动优势、畅捷通的罚款(罚没)金额较多,分别为1526.588626万元、864万元、761万元、389.500627万元。除新生支付外,其他3家的公司的违法行为也较多,中金支付、畅捷通、联动优势的违法行为分别为11项、8项、4项。

从违法行为类型来看,不了解商户,反洗钱不力仍是处罚的重点领域。

如中金支付、联动优势、易联支付、国通星驿总经理等涉及“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联动优势和国通星驿总经理涉及“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与其进行交易”;畅捷通涉及“支付交易信息不符合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的要求”、“未按规定管理特约商户档案资料”等。

涉及客户识别的违法行为所受处罚普遍都较重。最典型的就是新生支付成都分公司,虽然只有一项违规,即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该公司就被罚款864万元,时任新生支付成都分公司总经理蔡青也被罚款3万元。

博通分析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对《华夏时报》记者指出,反洗钱已经成为监管关注的焦点,特别是最近两年来,相关案件频发,因为其隐蔽性和对普通用户的破坏性,必须从严监管。

央行于今年6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与以往法规相比,征求意见稿更加强调金融机构的审查义务。

征求意见稿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等金融机构应当履行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反洗钱义务。强调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

央行对支付机构违规的处罚力度也在加强。某支付机构人士对本报记者透露,央行对支付机构的处罚依据不只局限于《行政处罚法》,还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法》要求“没一罚五”。

2020年10月,央行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指出金融机构发生违规行为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未作处罚规定的,由央行区别不同情形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央行还会加重处罚。

负责人难辞其咎

7月处罚的支付机构中,很多家机构的相关责任人也被一并处罚。联动优势、易联支付、恒信通、畅捷通、易宝支付、中金支付、新生支付、双乾支付8家公司都受到双罚。其中,联动优势有两位负责人受罚。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反洗钱工作组组长高章鹏被罚款9.8万元,时任该公司总裁、反洗钱工作组组长黄蓉被罚款8.3万元。

某行业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指出,对直接负责人的处罚力度加大也是当前监管的一大特点。而且,对负责人的罚款金额也在增加,时任畅捷通支付事业部总经理朱文珺等人的罚金额超2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央行福州中心支行公示的一张罚单仅对时任国通星驿总经理梁健处以14万元罚款,却并未同时对国通星驿作出处罚。

罚单显示,梁健对国通星驿4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即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而今年年初,国通星驿因12项违规,收到了央行福州中心支行的一张巨额罚单,罚没金额近7000万元,时任国通星驿副总经理施绪扬、风险合规部经理何康、清算部经理林芳等人也被一起处罚。

当时国通星驿的违法行为就包括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未按规定存放客户备付金,等等。

可见,近日国通星驿总经理的罚单与该公司年初罚单中的违法项目较为一致,因此有业内人士猜测,此次针对梁健个人的处罚是年初国通星驿天价罚单的追加问责。

就此问题,《华夏时报》记者向国通星驿及其母公司新大陆(000997.SZ)进行了采访,但截至发稿,未得到回复。

有行业分析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一般来讲,对支付机构和相关负责人的处罚会一起公布,但也不排除事后追加处罚的可能。

除国通星驿以外,联动优势在今年内也是二次受罚。

今年3月,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公布的一张罚单显示,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27.8815万元,处357万元罚款。时任联动优势福建分公司总经理彭佳也被罚款13.5万元。

当时,联动优势福建分公司的违法行为与7月联动优势受罚时的违法行为也较为相似,包括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等。

短短4个月内因为类似原因接连受罚,联动优势的是否对违规问题进行了整改呢?本报记者联系了联动优势及其母公司海联金汇(002537.SZ)进行采访,截至发稿未得到回复。

而且,联动优势的支付牌照即将于今年8月28日到期,连收巨额罚单,其牌照还能否顺利续展,值得关注。

王蓬博对《华夏时报》记者指出,支付是交易的基础,我国第三方支付机构服务覆盖广度和影响力都非常大,长期来看,乱放通道、层层外包导致的风控漏洞也很大,所以近期罚单频出也是为了扭转行业风气,引起业内重视。

重拳监管之下,一些被罚的支付机构已在积极整改。

嘉联支付母公司新国都(300130.SZ)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嘉联支付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及嘉联支付有限公司对处罚高度重视,针对本次问题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报送了整改情况。

中金支付也告诉《华夏时报》记者,中金支付成立了专项整改小组,完善商户管理制度;加强客户身份识别和交易监控,规范支付通道的使用和管理。目前,中金支付已按要求完成了整改。记者 傅碧霄 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