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交科因“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被出具警示函
2022-05-06 15:31:02 来源: 南京晨报

4月29日,苏交科发布公告,因为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44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同时,日公司发布了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公告,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都实现了增长。

多次关联交易都未进行披露

根据《决定书》的内容显示,2018年1月,苏交科聘任中电建(广东)中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开公司”)董事计月华为公司副总裁,中开公司于2018年1月成为公司关联方,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向中开公司提供劳务或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3795.76万元、9703.00万元、12145.85万元,分别占最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2.29%、2.52%。

2019年6月,公司监事会主席刘辉担任贵阳小湾河生态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湾河公司”)董事,小湾河公司于2019年6月成为公司关联方,公司2019年6月至年末向小湾河公司提供劳务或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41845.08万元,占最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86%。公司就上述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未在2018年—2019年半年报和年报、2020年半年报中将中开公司作为关联方列示并披露相关关联交易情况;未在2019年半年报和年报中将小湾河公司作为关联方列示并披露相关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苏交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要求公司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对此,苏交科也表示,公司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将按照规定向江苏证监局及时报送整改落实报告。同时,公司将以此为鉴,加强相关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持续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和内部控制管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今年第一季度,公司营收和利润同比增长

4月25日,公司发布2022年一季度业绩公告,2022年第一季度营收约8.73亿元,同比增加1.86%;净利润约4408万元,同比增加26.32%;基本每股收益0.0349元,同比减少2.79%。

此外,根据业绩公告显示,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约51.19亿元,同比减少6.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4.72亿元,同比增加21.53%;基本每股收益0.4519元,同比增加13.06%。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

今年3月份,苏交科与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为推进广东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贡献力量。苏交科表示,希望与广州市政集团在项目策划、规划、设计、检测、监测、全过程咨询等方面形成合力,努力成为大湾区示范企业。

根据相关公告内容,2021年1至12月份,苏交科的营业收入构成为:工程咨询业务占比94.74%,工程承包业务占比4.82%,产品销售占比0.16%。(记者 许崇静)

4月29日,苏交科发布公告,因为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44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同时,日公司发布了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公告,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都实现了增长。

多次关联交易都未进行披露

根据《决定书》的内容显示,2018年1月,苏交科聘任中电建(广东)中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开公司”)董事计月华为公司副总裁,中开公司于2018年1月成为公司关联方,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向中开公司提供劳务或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3795.76万元、9703.00万元、12145.85万元,分别占最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2.29%、2.52%。

2019年6月,公司监事会主席刘辉担任贵阳小湾河生态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湾河公司”)董事,小湾河公司于2019年6月成为公司关联方,公司2019年6月至年末向小湾河公司提供劳务或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41845.08万元,占最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86%。公司就上述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未在2018年—2019年半年报和年报、2020年半年报中将中开公司作为关联方列示并披露相关关联交易情况;未在2019年半年报和年报中将小湾河公司作为关联方列示并披露相关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苏交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要求公司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对此,苏交科也表示,公司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将按照规定向江苏证监局及时报送整改落实报告。同时,公司将以此为鉴,加强相关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持续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和内部控制管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今年第一季度,公司营收和利润同比增长

4月25日,公司发布2022年一季度业绩公告,2022年第一季度营收约8.73亿元,同比增加1.86%;净利润约4408万元,同比增加26.32%;基本每股收益0.0349元,同比减少2.79%。

此外,根据业绩公告显示,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约51.19亿元,同比减少6.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4.72亿元,同比增加21.53%;基本每股收益0.4519元,同比增加13.06%。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

今年3月份,苏交科与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为推进广东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贡献力量。苏交科表示,希望与广州市政集团在项目策划、规划、设计、检测、监测、全过程咨询等方面形成合力,努力成为大湾区示范企业。

根据相关公告内容,2021年1至12月份,苏交科的营业收入构成为:工程咨询业务占比94.74%,工程承包业务占比4.82%,产品销售占比0.16%。(记者 许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