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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通讯!中央会议再提建立数据产权制度 专家:可以更好发挥数据的商业价值
2022-06-25 05:22:18 来源: 封面新闻


(资料图)

封面新闻记者 孟梅 易弋力

大数据行业再迎来一重磅文件。近日,《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下称《意见》)获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明确,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

北京高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源在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奠定了我国开始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石。从数据流通实务的角度出发,《意见》释放的信号是即便现在数据确权比较难,但它将是中国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重要内容,对权属的列示是问题导向,对实际上已经流通和使用的数据起到规范作用,对数据利用行为进行肯定,整体对于企业的经济发展是有促进作用的。

王源注意到,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的分类方式是列举式的分类,并非穷尽式的分类——“我觉得这并不是说数据产权只有这三种权利类型。”

“其实现在许多平台收集数据之后,无论在自用和流通方面,均面临较大合规压力。一方面是因为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要求,另一方面是缺乏激励企业分享核心数据资产的动力,尽管流通共享对行业和整体发展有益。”王源说道。

不过,《意见》中提及的“经营权”政策导向或有助于改变上述情况。她表示,数据领域经营权是一个比较新颖的提法,比持有、占有、使用更进一层,是把数据作为一种商品进入流通领域,更好的发挥它的商业价值。因此这一提法可以解读为国家促进数据流通的导向,“对产业而言是利好”。

“中国是政策主导性比较强的社会,尤其是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数据确权等制度没有建立时,政策信号或政府的实践操作,对企业经营方向和业务模式都有很大影响。”王源表示,《意见》也明确政府发挥“引导调节”作用,制定规则,保护收益,而不是监控或者直接参与数据资源收益分配。

王源认为,《意见》获审议通过之后,不仅影响到数据安全等既有产业,还有可能会催生出新的产业,比如围绕数据交易产业链上下游而产生的细分领域公司——数据溯源公司、数据经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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