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谁主张谁举证吗?处理医疗纠纷的原则有哪些?
2023-06-30 10:09:48 来源: 法制法律网

一、怎么投诉医院最有效

投诉医院最有效的办法是拨打举报热线,电话是12320,卫生局投诉方式包括:

1.直接拨打12320举报电话就报;

2.可以向卫生局或者医药监督管理局或者当地的医疗协会进行投诉。

3.可以到卫生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4.如果要向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到检察院举报,最好能提供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或者线索。

二、医疗纠纷谁主张谁举证

1.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中,患者一方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并发生医疗损害。医疗机构应当提交病历及相关资料说明相应的诊疗过程。交费单、挂号单等诊疗凭证及病历、出院证明等证据可以用于证明医疗关系存在。

2.对于医疗产品损害以外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患者一方认为医疗机构有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机构是否履行了向患者一方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的义务,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

三、处理医疗纠纷的原则是什么

处理医疗纠纷的原则是:

1.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充要条件,即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在过错责任下,对侵权行为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受害人有义务举出相应证据表明加害人主观上有过错,以保障其主张得到支持。加害人过错的程度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对其赔偿责任的范围产生影响。

2.推定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要推定其有过错,并承担侵权责任。推定过错责任,仍以过错作为承担责任的基础,因而它并不是一项独立的归责原则,只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方式。对这类侵权行为,举证责任的分配一般采取“举证责任倒置”,但采用这一原则时,只能适用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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