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网上卖扣碗被举报为三无产品被罚,如何评价这种“知假买假”的行为?
2022-04-24 18:33:09 来源: 马上就好咕咕咕

前几天网上有一则新闻,讲述重庆的一位农户在网上卖出150份扣碗类熟肉产品时,虽然进行了真空包装,但因没有标注产品相关信息,被一位买家举报为三无产品。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卖家应退还购物款并支付是被赔偿金,总计约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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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该案件已作出二审判决,而当事卖家王女士则表示自己将继续上诉,而举报王女士的买家邵某则称王女士在网上发布的事情导致自己遭受网暴,将起诉王女士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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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据华龙网的媒体报道所述,该案件的买家邵某某曾涉及多起类似的三无产品举报纠纷,在去年就曾对多家重庆小作坊、副食店提起多项起诉,还有同一家小超市被多次起诉。

并且他还多次主动撤诉,另外还有几次因拒不出庭被判决为自动撤诉,自行支付25元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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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于报道中的所谓被指称为“职业打假人”一事,邵某并没有否认,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曾表示“法律并没有规定我买了8次过期食品就不是消费者了。”

邢先生在合川开设超市,2021年4月,他因商品质量问题被邵某某告上法庭,被索赔数千元。

邢先生告诉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当时邵某某将他和同一条街上的多家超市一起告上法庭。“他就是找商品的错漏,然后根据国家执行标准为依据,要你赔钱。”邢先生称。

据媒体报道,对于被指称是“职业打假人”,邵某某并不否认。4月21日下午,邵某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法律并没有规定我买了8次过期食品就不是消费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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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昨天,又有媒体报道称,这位邵某疑似向法院提供了虚假的地址信息。

而对于邵某这样的行为,网上一部分的人是表示支持的,因为产品本身就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所以举报这样的产品是合法的。

但还有一些人认为邵某这样的行为虽然合法,但并不合理也不合情,如果一开始购买了3份产品的时候就举报其为三无产品,那这样的行为是可以理解的。

但在已经购买了3份产品,并给于好评的情况下,再购买150份相同产品,并在这个时候选择举报,那这有点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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