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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莫言暗示自己名气早不如当年,莫言在年轻人中是否火不起来了?
2022-04-25 14:42:59 来源: 托卡马克之冠

莫言写的书,包括余华的书也是,在文学领域,当年是非常的火。当年的莫言也算是天才,写《红高粱家族》一本书十四万字,用了一个星期就写完了,写的《生死疲劳》一天可以写一万多字,四十三万字十三天写完。

现在在直播里莫言却坦诚自己“哥也不是当年的哥”,现在的他已经回不到巅峰时期的感觉了。

比起当年时期的巅峰,现在67岁的莫言是不是才华散尽了,在这代00后中是否也就真的火不起来了,亦或是说只是现在这个环境背景,很难再给文学创作提供好的土壤环境了?

这很正常,文化产品消费的主流永远是娱乐产品,进一步说,是图一乐。

人类可以不思考,但不能不娱乐,娱乐是和吃穿住行同等重要的刚性生理需求,旧中国三大陋习,裹小脚,抽大烟,嗑虱子,这都是娱乐项目,裹小脚和抽大烟常见于有钱有闲阶层,然而嗑虱子却是连叫花子都会,饭都吃不上了依然要娱乐,这才是人类。

不是说严肃文化创作就没有价值了,而是严肃文化创作天然就是一个小众门类,它在整个文化产品序列里天然只占据很小的比例,它有小众但稳定的社会需求,在这种情况下,要求严肃文化产品具备和娱乐文化产品同等的影响力是不现实的。

这与载体无关,都说文字创作怎么怎么受冷落,不尽然,轻小说也是文字创作,网文也是文字创作,标准放宽的话,相声严格来说也是文字创作,很多轻小说真的就是厕纸,流水账都记不明白的那种,但就是有一大堆拥趸,而且受众规模高于很多作家。

莫言的东西当年跟风读过一点,但真的也就是跟风,赶时髦,显得自己有文化而已,说白了就是装个逼,装逼本质上也是一种娱乐需求,而且据我所知,在莫言获奖后突然出现的莫言读者群体中,像我这样赶时髦的人恐怕不在少数。

文化产业要弄好,第一步就是承认娱乐是一种正当且必要的需求,务实一点,先把文化产品的理念搞懂再说其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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