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
2022-04-26 15:35:40 来源: 金陵晚报

昨日下午,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刚刚印发的《南京市城市更新试点实施方案》。作为首个指导我市城市更新工作的系统文件,试点方案的发布具有里程碑意义。

2021年11月,住建部将南京等21个城市列为全国首批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市建委副主任徐淮舟介绍,此次城市更新试点方案分五个部分,计划在“十四五”期间对居住类地段、生产类建筑、公共类空间、综合类片区4类10个方面进行全要素、全方位更新,并着力探索城市更新的工作机制、实施模式、支持政策、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

此次南京城市更新试点方案确定以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六城区为重点,江北新区和其他各区重点单元和重点项目亦可纳入试点范围。与过去相比,城市更新不再局限于单体或某一地块局部,而是强调全要素覆盖,全流程管理。围绕居住类地段、生产类建筑、公共类空间和三者组合形成的综合类片区四种类型开展试点。

居住类地段方面,以小西湖、荷花塘等项目为试点,针对居住类历史地段、危旧房、老旧小等不同时期建成居住区实际情况,统筹采取“留改拆”措施,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打造宜居“生活”空间;生产类建筑方面,以南京老厂改造项目为试点,分类采取整合集聚、整体转型、改造提升等方式,通过鼓励增加工业用地容积率、建设城市“硅巷”、引导土地多用途复合开发利用、新产业新业态可享受五年过渡期等支持政策,推动旧厂房、老菜场、老旧楼宇改造提升,激活高效“生产”空间;公共类空间方面,以省园博园、“梧桐语”小型城市客厅打造等项目为试点,呵护一江两岸和山水城林的城市禀赋,丰富微更新手法;综合类片区方面,以颐和路等项目为试点,加强历史风貌区或历史地段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逐步构建以社区中心为重要支点的15分钟生活圈,展现“全域”魅力。

按照南京的试点方案时序,方案编制完成了第一阶段。2023年10月底前为第二阶段,实施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更新项目,首批13个城市更新试点项目包括荷花塘、虹苑新寓等,积累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2023年底为第三个阶段,对试点项目进行总结,形成城市更新的“南京经验”。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为全面推进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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