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幅加价出售菜肉,外卖骑手非法获利2万多元
2022-05-24 13:58:44 来源: 解放日报

本轮疫情以来,上海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对民生商品、防疫用品等重点商品和社区团购等重点领域的监管,从快从严从重打击各类“借疫生财”的价格违法行为。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今天(5月23日)表示,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031件,其中,移送公安部门16件。

从具体的违法行为来看,有150件哄抬价格类案件,63件价格欺诈类案件,38件价外加价类案件。

今天,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再曝光一批疫情期间的价格违法经营者。

外卖骑手非法获利2万多元

5月9日,青浦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公安部门线索,反映林某某涉嫌加价销售食品。

经查,林某某利用其为某外卖平台骑手之便,通过哄抬价格谋利。

4月13日起,其从某菜农处以30元至34元的价格购进小份蔬菜(每份3千克),以55元/份销售;以55元至58元的价格购进大份蔬菜(每份5.5千克),以100元/份销售。

4月15日起,其从青浦区某食品经营部以每斤15元至18元的价格购进五花肉、腿肉和排骨等猪肉,再大幅加价销售给他人。

林某某销售蔬菜和猪肉的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至案发已销售完毕,非法获利2万多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

消毒液进销差价率达150%

5月11日,青浦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陆某在青浦区徐泾镇某小区组织的医用酒精消毒液团购活动开展调查。

经查,陆某从某纺织品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医用酒精消毒液,单价12元,共购进2000瓶,再以单价30元卖给团购消费者,共售出1697瓶,进销差价率为150%,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

食品店注册多个账号谋利

松江区市场监管局近日接到多起反映菜价、肉价过高的投诉举报,对象涉及某平台多家网店,执法人员发现这数家网店的发货地均指向松江区一家食品店。

经查,陈某、沈某通过在某平台上注册多个账号,低价购入后大幅加价对外销售猪肉等商品。其中,前排骨售价为48.9元/斤,肋排为57.2元/斤,五花肉为37.2元/斤,后腿肉为35.2元/斤,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配送范围覆盖中山街道、岳阳街道、车墩镇3个区域,营业额高达20余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

商品加价却说“不赚钱”

5月7日,宝山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市民举报,反映其参与的社区团购商品价格较高,涉嫌价格违法,执法人员迅速开展调查。

经查,陆某在组织团购过程中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将单价分别为7元、7元、8元的辣条、面包、怪豆等多款商品提价20%至40%不等,却向社区团购成员表示不加价、不赚钱进行销售,非法获利4087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价格法》相关规定,构成价格欺诈。宝山区市场监管局拟对当事人从重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087元,罚款20435元的行政处罚。

猪肉团购盲盒“打闷包”

近日,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接相关举报线索,对戴戴食品商店进行价格检查。

经查,疫情封控期间,当事人采用盲盒形式向居民提供猪肉社区团购,团购活动中只告知居民每份200元。在多位居民多次要求告知盲盒内的猪肉部位以及重量等与价格密切相关信息的情况下,当事人仍未明确告知。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相关规定,构成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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