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热讯:法律的引导作用
2022-06-12 07:47:51 来源: 陶永谊

6月10日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发生了一起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的恶劣事件。

案发时犯罪嫌疑人陈某进入烧烤店内对正在用餐的四名女子中的一人进行骚扰并殴打对方,随后陈某同行用餐人员刘某等冲入店内对受害人进行殴打,并将受害人拖至店外继续殴打。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他犯罪嫌疑人正在全力抓捕中。

这件事在网上迅速发酵,人们在纷纷谴责犯罪嫌疑人的同时,也对在场的其他人没能阻止这个事件的发生做出了各种解读。有些人甚至扯到了女权和中国男人的血性等话题。但我以为,这些都没有说到问题的根源。

中国十四亿人口的大国,出几个人渣没什么可奇怪的,奇怪的是这些人渣居然可以堂而皇之的施恶而无人敢于制止。这就不得不涉及我们的司法部门在遇到此类案件的处理方式。

这几年,有很多法院判例让人迷惑不解,见义勇为导致罪犯受伤,却被判伤害罪,不仅要支付巨额赔偿,甚至还要被判入狱服刑。法院的理由是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也要得到保护。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我自认为有能力可以制止这些人的暴行,但我确实不能保证在制服这些暴徒时不让他们受伤。如果法院的态度就是让人们只能打电话报警,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去指责在场的人没有作为呢?

这件事最应该反思的其实是我们的法律界,匡扶正义、除暴安良、维护公序良俗,才是一切良法的根基,让有良知的人畏首畏尾,让歹徒肆无忌惮的法律,已经背离了法律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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