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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新要闻】网友:反军国主义、反纳粹、反法西斯法》应尽快立法
2022-07-24 06:48:42 来源: zhangzhixianshen

诸位朋友应该有印象,最近时间,网络上出现了一系列为日本军国主义张目的恶劣事件: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 侵华日军军服事件。从2017年开始,有人身着侵华日军军服,前往四行仓库、紫金山、漫展等多地拍照,这些模仿日军形象的照片引起围观声讨,当事人也多被拘留。感谢@经略幽燕我童贯 的整理 网页链接 。

2、 震旦学院教师淡化南京大屠杀事件。2021年12月14日,上海震旦学院的教师宋庚一在课堂上质疑南京大屠杀人数不到30万。后来,将这一视频上传到网上的网友@下唐寰化 的手机号泄露,遭遇了“精日”分子的短信网暴。最近该网友被精日分子冒名反串又遭遇了一轮网暴。

3、 南京玄奘寺供奉日本战犯牌位事件。2022年7月,有网友发现南京玄奘寺供奉日军战犯田中军吉、松井石根、谷寿夫、野田毅等人的牌位。涉事寺院已经被初步处理,但尚未锁定当事人。

三件事的走向基本一致:网络发酵——激起众怒——网民声讨——相关部门拿人,但是,苦于没有合适的法律制裁,对当事人处理就仅限于谈话、开除,最多行政拘留几天。

每次,各地部门出动的速度都很快,可见有关部门希望打击这些言行。但是,由于法律没有明确定义、界定这些为军国主义、纳粹主义、法西斯主义张目的具体言行,导致当事人受到的惩罚与行为不对等,与这些人对国民感情的伤害严重不匹配。(注)

我们有理由认为这些挑衅行为存在组织、存在资金资助。而他们敢于一而再、再而三地挑战人民群众的底线,正是因为现行法律无法严厉惩戒他们的行为,让他们觉得被拘留几天没什么大不了,甚至对一部分人完全无法惩罚。这助长了他们和背后金主的气焰,导致他们愈发大胆,手法愈发多样化,继续宣传、同情日本军国主义,继续淡化日本军国主义的罪行。

从重从严打击军国主义、纳粹、法西斯的言论行为,核心在于尽快立法!

回顾历史,二战之后的世界秩序建立在系统性地反对和清除纳粹主义、法西斯主义、军国主义之上,以及对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反思。这给世界秩序带来了公正,也是联合国等国际治理机构所能存在的基石。战后的德国和以色列立法禁止宣扬纳粹主义。我们当时没有像这些国家一样,明确规定“为日本军国主义张目”是违法行为,大概是觉得经历了残酷惨痛的战争,清算了抗日战争中的汉奸,不会有中国人做这种事情。

但现在的世界已经不再是二战结束时的世界。

日本极右翼没有被彻底清算,军国主义的暗流走向前台,多名首相参拜靖国神社并推动日本重新军事化。纳粹主义在国际上死灰复燃,在乌克兰、美国等多地出现有组织、有纲领的纳粹团体。美国、前苏联诸国这些二战战胜国已经出现纳粹主义团体,那么,同为二战战胜国的中国,同样有可能被人渗透,出现军国主义、纳粹、法西斯团体。

为了铭记历史,维护国际公义,同时严正表明对军国主义、纳粹、法西斯暗流的零容忍态度,我们必须立法。

立法是为历史负责,也是为现实负责!

参照德国和以色列的类似法律,未来的《反军国主义、反纳粹、反法西斯法》应有如下条款:

-以文字、图像、视频等任何形式宣扬和鼓吹军国主义、纳粹、法西斯,否认和淡化军国主义、纳粹、法西斯罪行,需要负刑事责任。

-在公共场合展示军国主义、纳粹、法西斯标语、服饰、纹身,或制造、销售军国主义、纳粹、法西斯标语、服饰、纹身,均构成犯罪,需要负刑事责任。

-在网络上宣扬、鼓吹、否认、淡化、展示、销售的行为需要负刑事责任。

-以其他形式同情、理解军国主义、纳粹、法西斯的行为需要负刑事责任。

-以各种形式支持已受本法制裁、即将受本法制裁的当事人,同样应负刑事责任。

-组织、资助境内军国主义、纳粹、法西斯团体,联络境外军国主义、纳粹、法西斯团体,接受境外军国主义、纳粹、法西斯团体领导,需要负更大的刑事责任。

-在境内的外国人同样需要遵守该法律。

我们不想再有下一次!下一个挑衅全国底线的当事人,不能再因为无法可依而被轻判!

立法!

立法!

立法!

(注:可能适用的法律为《英烈法》第二十七条:“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该法条没有细化“宣扬、美化”的具体行为和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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