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商朝和不少文明会盛行人祭,觉得以人祭祀,可以取悦神明?
2023-08-07 21:50:35 来源: Zpuzzle

这没什么奇怪的。实际上,直到全世界普遍进入现代以前,在世界大多数地区,宗教都在文明和政治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类似中国这种世俗权力较高且以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来治理国家的地区反倒是少数。

宗教对于政治和文明的影响,最直观地体现就是如何判决一个人的死亡。你无论认为古代的中国如何“黑暗”,但是在秦汉以后,官府想要一个人死,至少也会给他找一个法律上说得过去的理由——比如意图谋反、抗税不交、抢劫州府、通奸等等,总之这些理由一定要在世俗法律中找到依据,而不会将其归结到“神”的那一边。(这也是法家主张的另一面,即通过对世俗君主权力的绝对化,来限制其他权力)

这个逻辑,中国人应该不难理解。但是,在同时期的世界上,绝大多数地区——尤其是文明程度还不高的地区,大都是宗教、道德和法律混在一起治理国家的。在这些国家,你触犯了法律,会有世俗的政权来审判,但是如果你违背了宗教,同样也会被献祭或者处死。


【资料图】

比较典型的就是欧洲历史上的猎巫运动。猎巫运动的逻辑无疑是基于宗教信仰的,而且几乎所有的“女巫”都是以宗教的名义被处死。至于为什么要处死女巫,当时教会和民间的普遍解释是,处死女巫可以消弭灾祸、平息上帝和众神的愤怒。

而这个事再往前推几百年,在黑死病时代,也有很多欧洲人认为黑死病是上帝为了惩罚世人降下的灾祸,因此很多人都惩罚自己——比如鞭打自己、砍掉手足等方式——以求得上帝宽恕。

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宗教的逻辑体系下,“神”是世界和平、繁荣的保障,而如果人世间出现了什么灾祸,那就是神在发怒——这种朴素的“天人感应”实际上是全世界范围内的共通逻辑,只不过中国自两汉以后将“天人感应”与皇权绑定而使其脱离了传统的宗教内涵。既然“神”的怒气导致了灾祸的发生,那么就必须有办法平息神的怒气。对此,各个宗教和文明给出的解决方案也大差不差——基本就是祭祀,通过供给神明一些自己认为最好的东西,来换取神明的宽恕和庇佑。

而在所有的祭品里,“人”被认为是等级最高的极品之一。还是用前面提到的欧洲黑死病的这个例子来说,这些鞭打自己的人在鞭打自己之前,100%是尝试过其他的行为的——比如给教会捐赠一些财产、食物等方式,来换取上帝的宽恕。但是,当他们发现这些东西不起作用后,才会转到自己身上下手。也就是说,他们会认为自己作为人的价值会比财宝、食物等更高。

这种逻辑背后,依然是对世间万物价值的一种判定。而具体到人类社会,这种判定也体现为因为不同的能力、阶级等的差异,而产生的“人牲”价值的差异。在玛雅文明的重大祭祀中,有些部落会让部落中的强壮青年举行一些比赛,获胜者才有资格作为人牲献祭——因为他们认为更强壮的人牲会更能获得神灵的青睐。而商朝这边的逻辑也差不多,在俘虏中,贵族的价值比普通奴隶高,而在统治者中,也是贵族的子弟比普通人的价值高。

所以,《封神》电影里的这个逻辑倒是对的——殷寿在听说天降灾异的时候,说要献祭一万个人牲,但是比干说只有殷寿献祭自己才能保天下太平,这就是说对于“上天”而言,作为君王的殷寿的价值要超过一万个普通人。

另外,还有一点就是@螺旋真理 老师提到的,因为古代的科技水平不高,他们对很多自然现象、加工工艺的认知非常模糊,生产过程中的不可控因素太多,很多时候他们都会将之归结为“神明”的作用。而这种逻辑,甚至一直延续到了现在。我上大学的时候,很多恐怖小说或者都市传说,都会提到这么一个故事,说某座大桥、铁路、高楼等一直无法建成,但某天一个工人失足跌落摔死或不小心落入混凝土堆,之后这些东西的建设就非常顺畅。而这些小说对此的解释是,大桥、铁路、高楼等东西的建设会惊动神明,所以一直建设不成。那个死亡的工人,就是神明挑中的祭品,所以人死了之后一切就都正常了。

当然,这种说法肯定是迷信的。但这种说法能一直流传,且有人信,也表明其是有文化基础的。只不过,在今天我们有办法通过各种仪器和科学手段来分析建设过程中哪儿有问题,然后优化材料、工艺、流程来完成建设,但在古代——特别是四五千年以前,那个时候的人发现一座大殿的基础怎么打都打不好的时候,会不会想到是神明一直在发怒呢?如果此时恰好有个奴隶死在了地基坑里,后面一切就非常顺利,贵族会不会就认为献祭奴隶可以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呢?

这里的“祭祀”有时也不只是针对神明。在祭祀祖先的时候,选择祭品的逻辑也是差不多的。如果有条件,肯定也要把最好的祭品给祖先。

只是,在不同的文明体系之下,大家对于“祭祀”的理解会存在差异。比如,作为奠定中国礼仪制度的源头,周朝同样很重视祭祀,但是周与商不同,他们的祭祀中就几乎不用人牲。而在世界其他地区,对于“人牲”的理解不完全相同,像是有的文明会杀死人后,用心脏来祭祀,有的则会以血为祭祀,有的则会选择直接把人烧死来祭祀,并且认为人死的越痛苦,神明就会越满意……这些也都是差异。

后来的中国人对这套东西越来越不熟悉,主要也是因为周奠定了中国人文体系的基础,秦汉又建立了一个世界范围内较早的大一统官僚国家体系,这二者的叠加,使得宗教的权力仅被限定到了信仰层面,而无法剥夺人的生命。但在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地区,宗教的权力都是非常大的,有些国家甚至就是政教合一的,教会或者其他宗教组织完全可以以神的名义来决断一个人的生死。

当然,随着奴隶社会的消失,后来的大多数文明几乎都已经没有了奴隶制时代那种直接杀俘虏来祭祀的做法,但是如开头所说的那种杀了女巫、附魔者、“有罪人”、“侮辱上帝者”等人来平息“神”的愤怒的做法,依然普遍存在(中国人更熟悉的应该是藏传佛教)。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表明,“人牲”祭祀的传统其实依然是存在的——或者说,只要存在某种意义上对“神”的信仰,且宗教有干预世俗的权力,那么“人牲”也就永远不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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