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资讯 > 热点新闻 > 正文
上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转板办法(试行)》
2022-03-04 19:13:08 来源: 新华财经

新华财经北京3月4日电 上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转板办法(试行)》的通知。

办法提出,转板公司申请转板至科创板上市的,应当在北交所连续上市一年以上,转板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前,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原精选层挂牌的,原精选层挂牌时间与北交所上市时间合并计算。转板公司申请转板至科创板上市,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至第十三条规定的发行条件;(二)转板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最近3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或者最近12个月受到北交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公开谴责等情形;(三)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四)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五)公众股东持股比例达到转板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转板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众股东持股的比例为10%以上;(六)董事会审议通过转板相关事宜决议公告日前连续60个交易日(不包括股票停牌日)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不低于1000万股;(七)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八)本所规定的其他转板条件。

附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转板办法(试行)

编辑:丁晶

声明:新华财经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

责任编辑:zN_0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