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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范树奎:重视优化企业破产重整 保护和挽救社会生产力
2022-03-06 16:26:44 来源: 新华财经

新华财经北京3月6日电(记者沈寅飞、王虎云)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范树奎提交了和“企业破产重整”相关的提案。范树奎建议,重视优化企业破产重整,有效化解债务风险,保护和挽救社会生产力。

范树奎说,破产重整的根本目的是有效保护和挽救社会生产力、依法保护债权人和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为化解各类矛盾提供新的基础,是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一个特殊重要领域,对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稳健经济运行、保障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然而,企业破产重整过程中,仍面临多种制约因素。如以保护和挽救社会生产力的根本目标为导向的重整制度和法规体系尚未系统建立;重整工具配套政策与指引不完善,自由裁量权过大;重整目标价值冲突,不能较好贯彻遵循利益平衡原则;上市公司重整与审批互为前提,存在“隐性门槛”;重整信息资源分布不对称乃至严重失衡;重整管理人单一等。

因此,范树奎建议,建立完善以保护和挽救社会生产力的根本目标为导向的重整制度和法规体系,配套完善重整工具予以支撑。同时,高度重视优化企业破产重整,着眼于保护和挽救社会生产力,修订完善《企业破产法》并以其为统领构建统一的现代破产法律体系,促进破产重整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衔接,推进重整制度和法规体系化、现代化。

此外,还要实施分类治理,支持鼓励特殊行业重整;完善破产重整信息披露机制,维护公平正义和效率;增加管理人资格认定,建立联席管理人制度;建立平行审批制度,优化上市公司重整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法院受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前,应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无异议复函。先由证监会对重整方案与可行性进行审查,在一定意义上形成了上市公司实施重整的“隐性门槛”。因此,范树奎还建议,在上市公司重整中,证监会与法院实行平行沟通审批机制,优化上市公司重整程序与效率。

编辑:郭洲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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