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永不过期”的冻品?经营者获刑
2023-08-04 15:57:53 来源: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冷冻食品品种繁多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食用方便

成本较低

深受消费者喜爱

然而

市面上仍有不法商贩为牟取暴利

竟篡改过期冻品的生产日期进行销售

近日,蓬江法院对一起销售伪劣产品案作出判决,6名被告人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基本案情

2017年起,某冻品商行实际经营者李家两姐弟受利益驱使,授意员工黄某等人使用特定器材拭去临(过)期冻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再通过喷码印上新的生产日期,使过期冻品“秒变”新鲜冻货。案发时,公安机关查获该商行库存的过期食品价值24.5万元,已修改生产日期食品价值6.16万元,“三无”食品价值5万元。

法院判决

蓬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等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伪劣产品,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其中李家两姐弟系实际经营者、管理者,在犯罪活动中发挥作用大,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黄某等4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8个月不等,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决作出后,被告人均表示服判,并积极缴纳罚金、配合执行。

法官说法

本案被告人非法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侵害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法院经审理后对被告人判处相应刑罚,彰显人民法院对食品领域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惩处的决心和态度。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等,符合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的食品,或者以更改生产日期、保质期、改换包装等方式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回收食品,适用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实施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来源:蓬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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