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消费发展的条件日益改善 拓宽促进消费发展的思路
2021-08-11 15:56:47 来源: 华夏时报

“十四五”规划中提出要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在出口国际市场份额已经较高,未来增长空间相对有限的情况下,作为战略基点的内需就应承担起拉动经济增长的重任。随着近年来经济结构转型步伐的加快,固定资产投资对内需的提振作用越来越小,扩大内需需要更多向依靠消费进行转变。除个别年份外,从2011年至2019年,最终消费支出对于GDP的贡献率保持在55%-69%的区间内,且贡献率都大于资本形成,这表明中国内需增长已逐渐向以消费为主要拉动力的路径上转变。中国的消费支出占GDP比重2011-2020年间平均占比53.3%,与世界银行发布的发达国家最终消费支出占GDP比重80%以及发展中国家占70%以上的数据相比仍有差距。如何进一步促进消费来扩大内需成为了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新发展格局下的重要任务,而促进消费发展要从更加宽广的思路和角度进行思考和谋划。

促进消费发展的条件日益改善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以来,我国的综合实力日益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从消费主体结构、收入水平和结构以及市场规模等方面看,促进消费进一步发展的条件正在不断改善。

一是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未来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一个国家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往往与该国居民的消费支出呈正相关。当一个国家越发达,人均可支配收入越高时,其居民消费支出水平也越高。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断提升。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189元,比2010年翻了一番。其中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持续加快。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实际增长3.8%,快于城镇2.6个百分点。“十三五”时期,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名义增长2045元。从国际经验来看,个人可支配收入占人均GDP比重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居民的消费能力。占比高一方面意味着企业和居民税负较轻,另一方面也表明居民从经济增长中获得了更多的可由自己支配的福利。自2013年统计局首次公布城乡统一的居民收入以来,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占人均GDP的比重基本保持在41%-45%之间,离发达经济体60%以上的占比标准仍有差距。因此随着人均GDP的进一步增长,人均可支配收入还会有更大的提升空间,从而将有利于促进消费增长。

二是绝对贫困历史性消除。2020年,全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588元,比上年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6%,增速分别比全国居民和全国农村居民快3.5和1.8个百分点。对于贫困地区的居民来说,只有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和基本医疗全覆盖,基本住房安全有保障,才会把多余的可支配收入用于其他的消费。倘若这一亿贫困人口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都能保持5.0%左右的增速(即每年增加约700元),预计每年能贡献出约650亿元的消费增量。

三是高净值群体快速崛起。据统计,2020年中国高净值人群总量达132万人,较上一年增长近6.6%。其中包括港澳台和内地在内的拥有600万资产“富裕家庭”数量首次突破500万户;千万资产“高净值家庭”比上年增加2%至202万户。亿元资产“超高净值家庭”比上年增加2.4%至13万户。作为高端消费者,高净值群体的消费能力极强,是拉动内需的重要力量。2020年,超过160万户的中国内地千万资产高净值家庭总消费规模达到3万亿元,其中高端消费市场规模达1.53万亿元,千分之三的人口创造了3%的GDP。值得一提的是,高净值人群平均家庭年开销175万元,平均家庭年消费占总资产的比例为4.4%,亿元资产超高净值人群平均家庭年消费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2%,均同比提升0.6个百分点。对于高净值人群来说,随着资产的进一步增长,消费支出占比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四是居民财产性收入持续增长。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2791元,增长6.6%,占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为8.7%,继续保持稳步增长,且仍有较大增长空间。十年来,全国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从2011年的649元增至2020年的4627元,足足增长了7倍之多。从实证数据来看,财产性收入与消费有较高的相关性,当居民拥有较为持久的财产性收入时,才会形成较高的边际消费倾向,才能使居民的持续性消费量大幅增长,财产性收入的提高有利于扩大最终消费。

五是全球体量最大的消费市场正在形成。相较于欧洲7.4亿,美国3.3亿和日本1.3亿的人口规模,我国拥有14亿人口和4亿中等收入群体的庞大市场和规模效应,且市场高度统一。当前,从总量角度来看,我国的消费市场规模仅次于美国,位居全球第二。按汇率计算,2020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美国还有约2700亿美元的差距,消费规模相当于美国的95%左右。但由于人口基数庞大,且经济增速快于美国,因此消费市场潜力巨大。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民群众已经不再简单满足于传统的物质需求,而是朝着含金量更高的物质和服务需求发展。规模巨大和持续增长的内需市场以及居民对于高层次需求的提升,可以为我国向全球第一消费大国迈进提供不断扩大的实际需求。倘若按5%的GDP平均增速计算,预计到2025年,我国的经济总量将达到20多万亿美元,消费市场规模有望达到10万亿美元以上。“十四五”结束时,预计人均GDP接近1.4万美元,收入超过1万美元的新增人数将超过2亿人,中等收入人群进一步扩大。如果2亿人每人每年多支出2万元,每年就新增5万亿左右的消费,约为目前消费总量的12%。到2035年,伴随GDP规模再次翻番,人均可支配收入至少也将翻一番,届时我国就会成为全球规模最大和最重要的消费市场。

消费增长动力不足的原因与问题

近年来,虽然消费已开始承担起拉动内需和经济增长的重任,但消费增速仍然偏慢。消费领域依然存在一系列问题和短板。

居民扩大消费的意愿和政策激励不足是影响消费增长偏慢的需求基础。扩大消费既需要民众有钱消费、有意愿消费,更需要地方政府有主观愿望扩大中低收入阶层的消费需求。目前这两个“意愿”都显不足。一是居民对扩大消费有后顾之忧。存钱或贷款买(建)房、供儿孙上学、留钱看病和养老等不敢消费的倾向普遍存在;二是地方政府投入资源扩大消费的意愿不足。为了促进当地GDP快速增长,地方政府更倾向于周期短和见效快的投资和出口,而消费受各种因素的制约,乘数效益并不明显;三是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扩大消费的激励不足。因GDP和财税收入等是考核政绩的硬性指标,扩大投资和增加出口既能满足政府绩效考核要求,又有利于地方增收,而扩大消费对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贡献有限,因而扩大消费政策长期难以得到地方政府的充分重视。即使一些地方政府出台刺激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手段也都相对传统,灵活性和针对性欠缺。

社会保障体系欠完善是压抑消费意愿的重要因素。一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有待健全。对于儿童、老人以及因病或非因公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养老保险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尚有不足,并且我国基本社会保险发展相对较快,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发展滞后;二是社会保障的公平性有待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和收入分配模式在不同群体、地区和城乡之间还存在不合理的差距,公平性和共济性有待提升。2015年-2019年的调查数据显示,在22个欧洲国家中,经过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的调节,反映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平均降幅在40%左右。相比之下,中国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的调节力度有限,初次分配的基尼系数仅仅下降了12.3%;三是对多样化的就业形式保障还不够。突出表现是目前对无雇主、无劳动合同、无固定劳动时间和劳动场所、收入不稳定的从业人员的基本保障力度较差。如果来自社会的保障不能消除相关的担忧,居民就不得不增加储蓄来给与自己尽可能多的保障,从而用于消费支出就会减少并且还会减弱消费意愿。

在消费意愿不足的同时,消费结构性问题也较突出,消费升级进程缓慢。消费结构可以反映居民在消费过程中不同类型的消费在总消费支出中所占的比重及其相互之间配合、替代和制约的关系。消费结构与居民收入结构关系密切。由于居民之间存在收入结构的差异,因此不同收入群体的消费需求和消费水平不同,消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比例也不同。近年来,我国实物消费已经出现瓶颈,但服务消费则发展较慢,在消费中的占比也较低。针对中高收入群体的升级类消费依然存在种种制约。这些结构性问题限制了消费的进一步扩大。

消费很容易受到内外环境和突发事件的影响,居民对未来预期不明是导致消费不振的重要原因之一。自新冠疫情大爆发以来,居民消费受到极为严重的冲击,至今的恢复速度和程度仍低于其他主要经济指标。从外部环境来看,中美关系的不确定性直接影响了居民对未来经济走势的预期。为防风险,持币观望,削减开支等现象已经出现,进而导致消费对经济拉动效应降低。从内部环境看,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速放缓,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部分居民对未来的预期,相应影响消费倾向。

一个时期以来,房地产市场快速加杠杆对消费产生了明显的挤出效应。中国居民的负债水平已经高于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其中房贷占比达60%以上,一定程度上挤压了居民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2008年之前我国居民部门杠杆率保持在20%以内的较低水平。2009年之后,随着全国房地产市场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居民部门杠杆水平持续攀升,2021年二季度已上升到62%左右。由于住房按揭贷款往往期限较长,普遍在20-30年,居民部门形成的长期债务透支了未来的收入,这对消费的影响将是长期性的。居民部门较高的杠杆水平和债务负担将持续对消费意愿和能力产生压力。

资本市场发展不如人意也是抑制消费发展不可忽视的因素。资本市场总体发展不成熟和不充分导致可投资品不够丰富和投资渠道不够通畅。因而消费受到了房地产和资本市场的“双重挤压”。资本市场不能为投资者创造盈利,反而是不断亏损,就会导致投资者财产性收入相应缩水,其结果必将会抑制消费需求。低收入人群和农村人口占比偏大拖了消费后腿。迄今为止,我国低收入群体和农村人口依然接近总人口的一半,但人均消费支出仅为城镇人口的一半,消费水平仍然较低,成为消费端的一大短板。

促进消费发展的思路需要拓宽

近年来的投入产出表显示,若不考虑不确定性较大的疫情冲击和进出口,总供给是大于总需求的。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总需求中居民消费占比约为33%,总投资占比约为37%,居民消费需求占比偏小。我国“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要求把民生和国民福利放在重要位置上。而长期以来“重积累、轻消费”的倾向使居民消费在国民收入中的比例一直偏低。从国际经验来看,居民消费是扩大内需、持续推动GDP增长、保证国民经济稳定发展的关键所在。在十四五期间,应多管齐下提高居民的消费意愿和能力,使居民消费的增长快于产出和其他需求的增长,提高消费占总需求的比重。这需要从实际出发,拓宽促进消费增长的思路,多管齐下,针对性施策,综合性举措,有效促进消费加快步伐发展。

未来一个时期,应坚定并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扩大消费需求增长的基数和增量。过去四十年,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17.9%提升至2020年的63.9%(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为45.4%),深刻地改变了中国经济社会格局,成就了重化工业、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和消费等的快速发展。尽管当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经高于55.3%的世界平均水平,但仍低于中高收入经济体的65.2%,离高收入经济体的81.3%更是有近20个百分点的差距。城市是重要的消费载体,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消费潜力也将进一步释放。而中国要走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不仅仅是城镇面积的扩张以及人口和户口的增加,还要有产业和就业的支撑,是数量和质量统一的城镇化。新型城镇化建设将会创造出大量的新消费需求,对于稳就业、保民生和促消费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从消费力来看,城镇化率高的地方,居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也较高。近年来,虽然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的增速快于城镇居民,但也只是始终保持在城镇居民一半左右的水平。202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7007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713元。在11个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超过2万元的省份中,有9个省份的城镇化率超过了65%。此外,县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仅相当于地级及以上城市城区居民的三分之二左右。未来消费潜力释放的空间巨大,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应进一步加快。

未来应促进服务业规模和质量发展,增加服务型消费,改善消费结构。从全球来看,服务业作为第三产业占发达国家的GDP比重超过70%,其中美国接近80%。近年来,我国的消费结构正处在快速变化之中。在物质型消费得到基本满足之后,居民对教育、医疗、健康、文化和信息等服务性消费需求明显提升。自2012年第三产业占比首次超过第二产业之后就一直呈现出不断提高之势。2020年我国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上升至54.5%,但离70%仍有不小的追赶空间。2020年全国城乡服务性消费占居民人均消费比重为42.6%,离发达经济体60%以及美国超过7成的占比仍有较大差距。从经济发展规律来看,服务业和服务型消费将成为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的重要需求来源。服务业的发展不仅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更会带来更多的消费场景。随着服务业占比提高,消费市场规模必然扩大。服务型消费在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进程中蕴藏着巨大潜力。这种潜力如果能够尽快有效地释放出来,必将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当前,供给短缺是制约服务型消费需求释放的重要原因。能否适应消费结构升级的趋势,扩大服务业的有效供给,应成为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预计“十四五”期间,和云计算以及大数据相结合的数字经济服务产业有望带动超过60万亿元的经济产出,推动城乡居民服务型消费占比将由2020年的42.6%提升到2025年度50%左右。服务型消费发展应紧密结合数字经济发展。

时至今日,农村依然蕴含着消费发展的巨大潜力。应加大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力度,提升农民消费能力和促进城市消费增长。通过允许农村土地——宅基地的市场化流转可以突破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的瓶颈。保守测算宅基地流转每年能够释放出的土地交易价值大约为4万多亿元。这既可拉动需求,推动消费和投资;又可进一步促进新型城镇化,防止出现逆城镇化。当前,6亿农村低收入群体财产性收入只有3%。一旦宅基地及其建造的房屋可通过财产权抵押、担保和转让的方式流转起来,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大幅度增加。农民在满足日常必需生活资料的刚性支出之外,还会将更多的收入用于换房、购车、购置家用电器,乃至教育、培训、文体、旅游和医疗等方面,给消费带来一块可观的增量。

培育与消费相结合的有效投资,有的放矢地促进消费,补足消费短板。投资作为内需的重要组成部分,即使近年来贡献逐渐弱化,但依然可以发挥作用。可以通过拓展国内市场需求挖潜力,培育以改善民生为导向的有效投资;在满足人们消费需求的同时,通过创新产品,引导消费需求,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我国在养老、医疗、教育等领域还存在明显的短板和不足,未来一个时期可在这些领域加大投资。这将有助于解除人们在消费方面的后顾之忧,提升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从而形成消费与投资互动发展的良好局面。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呈现出升级换代的发展态势,居民在高质量消费品、文化旅游、大健康等方面的消费需求稳步增长。未来可通过扩大这些方面的投资促进技术创新和消费模式创新,也可围绕这些领域开展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建设。比如发展文旅融创产业,除了加大具有地方特色文化方面的投资之外,还要在交通道路、旅店、停车场等方面加大投资力度,让消费者更加方便、安全、舒适地出行和旅游,提升其消费意愿。

未来可改革相关税制,提升高净值群体的消费意愿。伴随着财富增长,我国中高净值人群持续快速扩大。考虑到中高净值群体拥有很强的消费能力,可以参照国外经验,实行对适用较高层级边际税率的纳税人进行个人所得税消费定向抵扣政策。税务部门可以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制订一套消费定向抵扣标准,对适用较高层级边际税率(例如30%及以上)的纳税人进行定额税收返还,返还额度根据边际税率确定。纳税人按照现行税制正常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一个自然年度结束后,可以凭借该年度内与消费相关的发票办理相应的税收返还。此举有助于刺激规模越来越大的中高收入人群的边际消费倾向。

进一步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的共济性,解决居民不敢消费的后顾之忧。社会保障作为政府的转移性支出,一方面是调节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工具,可以通过增加居民的收入,尤其是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扩大低收入群体的消费;另一方面,人们收入是否用于消费,取决于个人对未来生活的保障的期望,如果人们对未来生活有充分的保障与信心,那么当期收入用于消费的比重就会大幅提高。应加快实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平衡各地的养老保险负担和待遇水平、划转国有资本补充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工作。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落实落地,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彻底解决“双轨制”和“待遇差”的矛盾。尽快出台针“非合同制”对新业态从业人员的社保政策。建立儿童津贴,完善大病救助并规范管理体系并鼓励社会和慈善参与,落实家庭责任,重点关注留守儿童、随迁儿童和城市低收入儿童。政府应加大和商业保险机构的合作,推出高性价比的补充保险制度。

更加务实地实施鼓励生育政策,促成新的消费增长点。第七次人口普查显示,虽然总人口仍保持增长,但增长放缓。人口是最终消费和内需的根本保证。“单独二孩”和“全面两孩”等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出生人口回升,出生人口中“二孩”占比由2013年的30%左右上升到2017年的50%左右。但过去十年0至14岁儿童上升幅度并不大,可见二胎政策对于人口增量效果并不明显,主要原因是对二胎家庭的补贴力度不够。2021年5月底,进一步推出了全面放开并鼓励生育三胎的政策。放开生育成功与否的关键是要做好相应的后勤保障并提供合理的优惠政策。可以参考国外生育补贴政策,出台更为实质性和接地气的补贴政策,例如免费产检、免费分娩、奶粉补贴、上学补贴以及产假工资补贴等;还可以考虑对多胎家庭的父母实施减税,给予上学优惠,增加购房资格等。上述举措将实实在在减轻多胎家庭的负担,从而鼓励更多潜在多胎家庭生育多胎,在保持人口平稳增长的同时给消费添砖加瓦。

(作者为中国银行业协会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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