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第安人剥头皮,和我国古代凭首级兑换军功在本质上没有区别
2022-03-21 07:19:00 来源: 无聊至极
起源

捋一捋:

1在昂撒人未入侵美洲前,印第安人曾有剥头皮作为战利品的习俗,

2昂撒入侵之后颁布悬赏印第安人头皮法令,

3今天美国高中的啦啦队员通过歌舞讽刺印第安人不人道,

4印第安原住方抗议说:这是你们对我的刻板印象

5主办方回应这个舞蹈不是我们批准的。

6印第安方回应:你不批准,它能上场?

现实比小说魔幻,尤其第4条。

其实第四点并不魔幻,剥头皮在印第安部落战争中是一种习俗,既是战利品,也是战士勇气和雄性气概的象征。

其实这和我国古代凭首级兑换军功在本质上没区别,比如史书记载霍去病首战斩首2028个,戚继光抗倭也以倭寇首级来计算将士的战功。“乡亲,我苦甚,无钱用,愿借尔头,可领五十两赏格。”则是清末发生的事。

楚汉战争最后霸王在乌江自刎,汉军为了抢夺霸王的尸体,又相互砍杀了一番,最后霸王的尸体被分成五块,每个抢到尸块的都拿到了大功,五人都封侯,杨喜赤泉侯、吕马童中水侯、吕胜涅阳侯、杨武吴房侯、王翳杜衍侯。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当时这是相当平常的、社会完全接受的行为,没有人说战场上把敌人分尸来换军功是什么违反道德的事情。

《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赤泉侯杨喜,以郎中骑汉王二年从起杜,后从灌婴五骑共斩项羽,得其髀,侯,一千九百户。”杨喜的家族成为旺族,最后还成了皇族,隋朝。

至于割耳朵,先说个武侠小说里的,杨过送给郭襄的生日礼物,是几麻袋的蒙古士兵耳朵。现实中,镇南关大捷后,守将冯子材向朝廷报功的凭证也是几麻袋法国士兵的耳朵。

而国外的,古埃及是砍手,而且后来为了防止士兵滥杀无辜冒充军功,还采取了在没有割包皮习俗的地区作战时,以敌人生殖器作为记功标准的情况,因为古埃及男子必须割包皮。二战时期的太平洋战场,美军必须要颁布纪律才能阻止美国大兵割日本兵的脑袋作为战利品。欧洲古代用战争中猎杀的对手的头盖骨当酒杯的记载那就太多了,哪个国家都跑不了。

所以,战争时期剥头皮,在相当长的时期里是符合人类社会的特征的,一直到很近的时代,这种行为才不被人类社会所认可。要批判剥头皮只能从种族主义的角度下手,而无法从现代人认为其血腥残忍来下手。

欧洲人剥印第安人头皮的行为,从其发生的年代来看,如果只是一种单纯的战争行为,并无太多可以批判之处。但是,当时剥头皮被作为了种族灭绝的计算凭证,被剥皮的不仅仅是印第安人战士,还有女人老人小孩,甚至根本没有和殖民者处于战争状态的其他部落的印第安人也会被“老乡借你头皮领个5美元奖金”,而且殖民地政府是鼓励这种行为的。比如1864年的Sand Creek massacre,死亡230人都被剥了头皮,有一半以上是妇女和儿童。毫无疑问,这是种族灭绝行为。

把印第安人描述成一群见人就剥头皮的人,肯定是刻板印象。我们一直到到清朝末年还割耳朵呢,如果有人说中国人就是一群会割耳朵的人,你说是不是刻板印象?美国大兵二战还时不时割头呢,因此说美国人是猎头族,是不是刻板印象?

至于第三点,是你没看懂,这帮美国女生不是在讽刺印第安人不人道,而是认为剥头皮很猛,鼓励自己支持的队伍要像印第安人剥敌人头皮一样打败对手。她们的出发点不是讽刺而是赞赏,如果剥头皮没有殖民主义和种族灭绝的历史问题,我认为是可以用的,比如毛利人、夏威夷人跳战舞,有个动作是吐舌头,这个就是模仿割头后对手的舌头吐出来,简单说就是模仿砍头,这个没有什么历史负担,用的很广泛。但既然有历史问题,那么还是要尊重当事人的态度,而不是“我没有冒犯的意思所以我就可以这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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