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急诊科医生,AED不是万能仪器,不是所有的病人都适用,不是所有人都能操作
2022-04-01 22:02:48 来源: 亚历山小的监护人

看了一下评论,都是外行,我是一名急诊科医生,一部分工作内容就是急诊出车,我太太在120指挥中心工作过,我同事是120指挥中心的负责人,所以我熟悉一切流程,本对这件事未太过关心,但见了这位家属的发言,却如寒流过脊。

首先,我仍然愿意说一声:对这位家属的父亲不幸离世感到难过,愿世界另一边没有疾病与痛苦,虽然我见过很多很多,但是,初心仍在。

不过既然这位家属给我们医务人员戴了顶“他们是经过高等教育怀抱理想而穿上白衣治病救人”的高帽,那我也还她一顶高帽:精致利己主义者。

我的角度:

从通报及自述来看,这位老人的个人史及病史不详,只有简单的哮喘两个字。哮喘本身不是那么快致命的疾病,但长时间发作仍无法缓解的话,会导致重要器官缺氧以及内分泌改变,会出现呼吸困难、心肺衰竭甚至心跳骤停以至死亡。

如果高龄且合并有其他病史的话,这个过程通常会加快。哮喘患者家里应常备激素喷喉用来抑制发作,以及常备氧气、相关药品等等。可以说,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就是哮喘的救命药。想问这位家属,老人有无其他疾病史,有无常备救命药?

这位家属8点发现病症之后立即拨打120,同时开始自救。我想问一下,这个病症是指哮喘发作吗?还是说是意识障碍?呼吸心跳停止?你给120是怎么说的?因为120指挥中心必然会询问病人的症状,以便于急救医生提前准备,这是写进规章里的。

如果是心跳呼吸消失这种危急的病症,救护车会一路红灯飞驰,如果超过半个小时没有到,必死无疑。所以为什么你的救护车等了1个半小时才到,你究竟是如何给120讲的病情?如果是哮喘发作无法缓解而加重导致病危,而家里没有备激素喷喉的话,这方面就是你的准备就不足,你不能万事靠救护车,救护车也不是万能的。

因为如果心脏骤停的话,5分钟内得不到胸外心脏按压和尝试AED刺激,基本很难恢复,半小时内没有上述措施,神仙也难挽救。所以我很好奇你所说的自救有哪些?

8点30左右,(注意已经过了半小时了),小区大白上楼抢救老人,说需要AED。小区大白是什么身份?是负责核酸采样的医生或者护士,还是普通的志愿者?大白做了哪些抢救,大白又是如何判断需要AED的?以至于家属把希望全部寄托在一部AED上,还把期望值拔的这么高。

我不是怀疑大白的专业性,我希望事情当中不要充满那么多疑点的时候就马马虎虎把事件定性。我需要每一条都厘清。

8点45分第一辆救护车到达现场(注意过了45分钟),是202的。首先要明白,医院的救护车在急诊出车上是统一接受120指挥中心调派的,无自主选择权。你说你和救护车医务人员协商了半天他们都不同意先接诊你父亲或者出借AED,你为什么要和医务人员协商半天之久?这个半天是多久?这么夸张的时长?半天我都可以出诊两趟了好不。

医务人员最多在等202下来和在登记的时候跟你协商,人有任务在身有时限要求的,哪有空跟你协商半天之久,真是胡说八道。医务人员是听从120指挥做事的,和202有医疗任务在身,毫无擅自行动权利,你跟他讲半天不如拨打一下120让120指挥中心改派任务。

而且你就凭202病人能自主走路就觉得没那么严重?哮喘也能走路吧?心功能不全也能走路吧?你叫的救护车1个半小时才来,姑且算202的病人已经等了一个半小时终于等到救护车,现在你要剥夺202的救护车,他可能还要再等一个半小时,那么你觉得202能等那么久吗?202发生意外你负责吗?202在救护车上需要AED的时候你来负责吗?你凭什么要求医务人员在没有得上上级命令的时候承担风险?

而且救护车上的AED和心电监测还有呼吸机是三位一体的,你拿走了AED意味着带有呼吸机功能的心电监护仪被你一股脑儿扛走了。意味着202病人在救护车上等于“裸奔”,那还不如打个出租车?你觉得医务人员能承担起这个风险吗?

顺便多一嘴,AED不是万能仪器,AED适合室颤病人的复律,和心跳骤停病人的电刺激,充能多少焦耳、电极板位置都是有讲究的,用不好,适得其反,而且有触电危险,不是所有的病人都适用,不是所有人都能操作。

最后高潮来了:大家讨论为什么110不能出警送我父亲,我后来了解到因为封控需要,他的岗位就在小区门口。所以说警察无罪,医生有罪是因为医生比警察好欺负?

警察当然可以因为岗位原因不送我父亲,但医生就必须可以舍弃他的病人来优先处理我的家属。这不是妥妥的双标?都是为人民服务,你如此区分看待难怪大家都去做辅警也不当医生。

你的父亲逝世无法挽回,你的父亲悲剧也无法挽回,你在质疑医疗制度和医疗资源匮乏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是什么原因?

你质疑结果不完美的时候、要求别人尽善尽美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你自己是一个完美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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