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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要闻】19岁职业打假人陈之强被刑事拘留
2022-09-18 09:41:55 来源: 石佳佳律师


(相关资料图)

打假少年陈之强被刑拘了。

据媒体此前报道,陈之强成年后便当上了“职业打假人”,前后向法院提起了800多次打假诉讼,每个月因此有上万元的收入,11个月差不多挣了十几万元。

然而,陈之强的这种频繁诉讼索赔的行为引起了法院的不满,法院在2021年12月27日的一起诉讼裁定中表示,陈之强利用部分商家考虑到诉讼成本高、担心被进一步抹黑而私了的心理以获得和解赔偿从而谋取经济利益,将法院作为其索赔牟利的平台,涉嫌敲诈勒索犯罪,法院已将其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近日,陈之强父亲透露,3月14日,徐闻警方上门将19岁的陈之强带走调查,3月16日,徐闻县公安局出具拘留通知书。

其实,陈之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值得商榷。所谓敲诈勒索,是指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恐吓为手段索取他人财物,该项罪名打击的是非法利益。然而,陈之强通过打假获得的赔偿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合法利益,为取得合法利益而提起的诉讼行为,不宜认为是犯罪。

当然,由于陈之强没有法学背景,又是初入社会的年轻人,很可能存在“业务不精”的情况,将一些不属于“假货”的东西,当做假货去提起诉讼。

比如,他曾购买某品牌“避孕套尝鲜专享系列”一件,在起诉书中提及该产品“违反食品安全法”,还有一次购买某国产品牌零食,却认为产品没有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像这种“瞎打”的情况,就很容易构成敲诈勒索。

陈之强一年提起800余宗诉讼并获利十几万元,固然是个不小的成绩,但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视为新手运气,社会包容了他的任性和狂妄。

朱子治家格言曾说:“凡事当留余地,得意不宜再往。”打假并不是个被社会认可的职业,具有投机取巧的意味,以此获利短期可喜,却终归不是长远之计。这下栽了跟头,只能说是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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