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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如何看待上海一老人未婚无孩,离世后遗产起争端,法院判定遗产归国家所有?
2022-11-03 09:27:14 来源: 普通路人Y

昨天,上海浦东法院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个案例,将上海的一位老人未婚无孩,离世后遗产起争端的一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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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根据文章中的描述,2019年7月的时候,张老伯因病去世,他一生未婚、无子无女、无直系兄弟姐妹,父母也早早过世。

而他留下的大笔遗产,让旁系亲戚们纷纷动了心思。

张老伯的堂妹张丽觉得,在张老伯生前,自己每周都去看望他,为他洗衣做饭,陪他聊天说话,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应当适当多分遗产。

但张老伯的姑姑和表弟对此却不予认可,姑姑张红表示,多年来自己从未中断过对张老伯一家的探视和照顾,尽到了主要扶养义务。张老伯去世后,自己还承担了全部丧葬义务,故有权继承全部遗产份额。

表弟朱强同样坚称,自己一直在照料张老伯,还曾帮他在楼下找了房子,居住在此的4个月都由自己照顾,并且张老伯挂有人造粪口袋,自己多次帮其清洁,在他搬新居后也经常前去照料,尽到了最主要的义务。

由于三方争执不下,于是,张丽将他们起诉至上海浦东法院。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扶养活动主要包括: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三人是否各自对张老伯扶养较多。而浦东法院在审理之后,作出了一下判断:

首先,因张老伯自身经济能力较好,无需原被告提供经济支持,这方面三人均不存在供养。

其次,生活上而言,张老伯虽曾身患癌症,但恢复较好,一直保持独立生活能力,在居委和护工的帮助下,老年生活完全可以自理,张丽和张红主张的照顾时间大概发生在张老伯中年时期,且照料活动较少;朱强的照料则主要集中于张老伯居住于其楼下的较短时间内,且张老伯给予了他相应补贴。

最后,就精神上的慰藉,原被告均未提供充分证据予以印证。

综上,最终法院认定,三个亲戚虽然都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扶养,但都属于一般的亲戚朋友之间的日常往来,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扶养较多的程度,判决驳回了堂妹张丽的全部诉讼请求

很多网友也在网上以法律的角度稍微解读了一下浦东法院的判决。

大部分的网友都认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本案在争遗产的三人,既不是张老伯的第一顺序、第二顺序继承人,又不能代位继承张老伯的遗产,所以按照法定继承,是无法继承张老伯的遗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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