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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看点:地方政府的债务能不能这么处理?
2023-01-18 12:42:34 来源: 四维旅行者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把这些(全部或者绝大部分)债务变成国债(或者是别的可以被中央银行赎回的凭证),允许市场流通和金融支付(或者规定与当年中央银行赎回的金额确定可以流通的数额,其余的部分不可以流通),让中央银行按照二十年分批次回购,回购数额用减少等量的货币发行来抵消。但是取消地方政府和地方发债机构的权力。至少到中央银行彻底地回收这些特殊国债为止,地方不可以发债。即使日后问题解决了,地方又可以发债了,但是限制发债数额与地方税收的比例,不可以超发。同时,不再支持公共服务的负债,引入部分商业化运营,即使不以盈利为目的也以不亏本为目的。加快边远和闭塞地区向平摊开阔地带的人口转移,以减少那些难以运营的边远地区的基建也加快城市化和现代化建设。减少基础设施亏本经营和高难道建设与维护。

以前一年的GDP增长量(除去通货膨胀因素)作为当年回购的上限。考虑债务到期的时间,即将到期的那些就不留给地方政府解决也优先考虑赎回。

相应的,地方城投也应该促进房价……等更加合理,并且如果有营收可以多缴纳部分税收。城投、地方政府、中央政府三分收益。除非是真的没有收益,或者出现腐败和压榨,依然让买房者承担高价住房。可行的话,那些异地搬迁的边远和偏僻地带的居民可以安排上多出来的住房需求,什么地方有多余的住房,什么地方接收,按照就近有多余的住房的原则来安排。尽可能让这些人变成优质劳动力,反过来助力经济发展。只有经济发展,才能让地方债务最终被冲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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