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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如何看待基层执法针对家暴案件的“和稀泥”现象?
2023-03-03 09:37:20 来源: 观察者网时评


【资料图】

今天左栏对张玉霞律师的采访《用“影响子女前途”等理由劝和家暴案,不可取》,在读者中引起热议。

在办案过程中,有时候确实会出现对家务事“和稀泥”的现象,比如在家暴案件中,一再规劝被施暴方和解,以至于在被施暴方不同意谅解的情况下厉声呵斥甚至以其子女前途施压以追求个案的调解结案。

这样的做法治标不治本,同时也不正义,建议规范办案人员的职业言行。公检法司及基层调解人员处理该类案件时,应尊重本人意愿为首位,依法保护,让被害人没有顾虑地维护自身权益。不应以各种理由,如“传出去有损名誉”、“可能影响子女今后政审、工作前途”等为由劝说其谅解、放弃诉求、息事宁人。

各位读者如何看待基层执法时,针对家暴案件出现的“和稀泥”现象?如何分析其背后的复杂因素?在“依法办事”、保障个人权益与尊严,以及“劝和不劝离”、“为了孩子和家庭”两种主张之间,究竟应该如何权衡?

以及,左栏新之老师在评论区的留言也很有话题性。就事论事,对家暴实施方入刑,导致其子女连带留下案底,进而影响政审的问题,究竟该如何看待?大家是否同意应改变这种情况,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应对?

欢迎理性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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