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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即时:“动保组织”打人了,有人却夸他们打得好
2023-03-31 10:44:27 来源: 雷斯林

作者:雷斯林 公众号:雷叔写故事 / raistlin2017

前阵子,苏州有群“动保人士”,干了件“大”事。


【资料图】

他们从网上探听到一名猫贩的行踪,集体出动,沿途跟踪,终于将这人成功拿下。

“抓捕”不是最终目的,他们想施以“惩戒”。

于是,在众人的挟持下,男子举起手臂,用一个接一个的大嘴巴子猛抽自己。

抽打的声音要响,速度要快,力道要重。

反省也是必须的。

手掌在空中和脸颊上翻飞,不耽误嘴里认错:

“我不是人”,

“我是个畜生”。

更多“审讯”手段使了出来:

扭胳膊、扇脸、踹肚子提供物理伤害,

强迫下跪、吃粪便带来精神攻击。

最后,这名当事人“鼻青脸肿、口吐鲜血”,只能用一只手撑住地面,哀求众人停手。

整个过程被这群“动保人士”录成视频,公开发布,如同在宣告己方的胜利。

然而,网络终究不是法外之地。

堂而皇之地把暴力当作“成绩”来大肆宣传,很快引起了相关部门的关注。

很快,官方调查有了结果。

原来,被打的男子不是猫贩,是虐猫的人

很多次,他打着领养的旗号,收养幼猫,但对小猫进行残忍的虐杀,并把视频发布到网络上。

据说,被他伤害过的小猫已经有二十余只。

对他大打出手的,则是一群自发聚集的爱猫人士,和苏州本地的动保组织无关。

他们对虐猫人的行为心怀不满,在得知对方的行动路线后,制定了围堵计划,决定用自己的方式,为受害小猫抒发恶气,声张“正义”。

出发点或许是好的,但看这行事作风,多少让人有些不寒而栗。

更可怕的是,在互联网上,还有很多人大力支持这群人的暴力之举。

虽然打人不对,但“他活该”,是“应得的”。

人们高呼“打得好、打得妙”,支持让“变态”长长记性、接受教训。

还觉得这些人下手太轻,惋惜自己离得太远,没办法参与这场斗争。

暴力在此时被冠上了“公平”的前缀。

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是以牙还牙、以暴制暴的绝妙手段。

有人直截了当地给这人定性。

认定虐猫的人一定有反社会倾向,“现在虐杀的是猫,下次虐杀的就是人”,如今教训他只不过是在稳定治安,“大功劳啊”。

没有人意识到这也是在犯罪。

他们打着保护动物的旗帜,高喊着报复的口号,赋予了暴力存在的空间。

然而,当人们以别人虐待动物的姿态,虐待这个施暴者时,那两者之间又有什么区别呢?

实际上,这不是动保人士第一次使用这样的手段进行“暴力维权”。

2010年,有对夫妻被发现长期虐猫,经常半夜跑到小区里抓流浪猫,打死后剥猫皮、吃猫肉。

很残忍。

邻居想救猫,主动提出花钱买。夫妻两人从中看到了商机,肆意开价,不给钱就当面摔猫。

谁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最终,邻居们决定找人来教训他们,用铁棍、木棍把余某殴打到骨折。

还有另一则旧闻。

前几年,几名动保人士在网络上看到了两段虐杀小动物的视频,便组建起“复仇者联盟”,想要为受害的小动物讨回公道。

后来,他们认识了想要收养小动物的小刘和小伊,怀疑他们就是虐杀者。

几人以有小狗要送养为借口,将对方骗到僻静处,一通拳打脚踢后,剪掉对方的头发,将事前准备好的猫粪塞进二人嘴里……

糟糕的是,此刻的“复仇者联盟”甚至并不确定自己殴打的对象是不是真正的虐杀者。他们将错就错,继续“行动”,非要让对方见识到厉害。

说实话,我能理解人们对小动物的喜爱。

很多动物陪伴了他们漫长的时光,提供过精神上的抚慰,是重要的家人。所以人们会把这种喜爱移情到同类身上,希望它们能被善待。

因此,当这些动物被糟糕地对待时,人们很容易心生愤怒,希望加害者付出代价。

另一方面,确实有人以虐杀动物为乐,还搞出了完善的产业链接,故意拍摄并贩卖相关视频,用血腥残忍的画面满足见不得人的癖好。

而在动物保护法有所欠缺的前提下,人们也很难通过正当途径替这些动物讨回公道。

所以,“复仇者”们很容易合理化自己的行为

“你都害死那么多猫猫狗狗了,我打你几下有错吗?你知道小动物也会疼吗?”

“你的命是命,小动物的命就不是命吗?”

“自己没挨过打,怎么知道小动物有多痛?”

。。。

很多旁观者也认可这种逻辑。

他们被怒火冲昏了头脑,意识不到自己在犯罪,或在支持犯罪,一心追求个体认可的“正义”。

但不管出发点如何,这就是私刑啊。

就是在跨越法律禁止的边界,用自己的判断标准和价值观,对他人的行为和做法进行审判。

众所周知,我们是法治社会,最重要的原则就是法律至上,以法律为判决和制裁的标准。

虽然网络让每个人都升级成“评论员”,让每个人的声音都有被放大的机会,并不代表这些声音拥有线上断案、私下行刑的“权利”。

如果人们都被支持着用私刑讨回公道,那么到来的绝不是正义,而是更进一步的动荡与混乱。

必须承认,传统文化对“私刑”赋予了很多价值标签,比如劫富济贫,比如替天行道。

受这种思维倾向的影响,行刑者在很多时候成为勇敢、正义的代名词。

这恰好就是私刑最让我觉得可怕的地方——它违背了法律,却占据了道德的至高点。

实行私刑的人得到了冠冕堂皇的支持:

你犯了错,但法律无法惩罚你,或惩罚的尺度太轻了,所以“我”来“替代”法律,让你付出代价,为社会“除害”,伸张(个体认可的)正义。

很多暴力由此而生。

开车时随意变道的女司机,被拉出车外进行暴打后,无数人为打人的男司机叫好,认为这种不守规则的人活该被教训。

还有网友人肉出女司机的更多信息,公开发布,质疑其私生活,进行人身攻击。

还有,偷东西的被浸猪笼、被扒掉衣服示众;在家里闹出噪音扰民的,被暴力破门,经历威胁和殴打;搞诈骗的,直接被打到骨折...

“受害者”们迫不及待以各种暴力作为惩罚手段,以彰显自己的正义。

亲密关系里的私刑受害者更多。

丈夫冯某看到妻子韩某手机里的一条聊天记录,就断定妻子出轨,先把人打了一顿,然后用剃头器把她的头发剃了个精光。

最后让被剃了头发、头上还带着血的韩某跪在地上承认自己出轨,再把这全程录成视频,发在了她朋友圈以及各种微信群里:

这些事情背后的逻辑如出一辙:

“我”觉得你错了,所以“我”打你骂你羞辱你,都是正常的、合理的。

但是,不论对方做了什么,不管对方究竟是怎样的人,都不能随随便便动手打人啊。

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会有交警处理;有其它矛盾,可以报警调解;直接上手打人,那就是明明白白的违法行为,是暴力。

打人的人当然觉得自己没错,他们理所当然地认为是对方违规在先,挑衅在先,自己只是“维权”、只是“报复”,怎么会有错呢?

这暴露的正是“私刑”的危害性。

在私刑被使用时,对行为对错的判断权从法律规范转嫁到施刑者手中,而惩罚的轻重程度也由他们个人的感受进行衡量。

对方觉得你犯了小错,就扇你耳光;犯了大错,就捅上一刀;这难道不荒谬吗?

而且,个人的判断显然缺乏公正、中立和客观的态度,会受到偏见、个人感情和情绪的影响。

这样的判断又如何能代表正义呢?

它能代表的仅仅是个人的利益。

私刑的实质无非是“以暴制暴”、“以恶制恶”。如果人人都采用私刑,人人都会是危险的,因为没有人能保证自己在道德上完美无缺。

患者觉得给自己治病的医生不负责,就拿刀去捅人;顾客觉得餐厅里的服务员态度不好,立刻暴起伤人;读者觉得今天看到的这篇文章是在骂他,也能找到作者,对他大打出手...

当每个人都可以肆意地为了自己的权益而打人,一切都会乱套。

更何况,如果每个人都能以惩罚为名行使暴力,那又有谁能准确判断被惩罚的对象有没有错呢?

难不成,“我”审判“我”自己?

我们今天想讨论的,并不是虐待动物的人该不该被惩罚,又或者是犯错的人该不该付出代价,而是在反对依旧存在于社会中的种种“私刑”。

有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多数时候,私刑是由强者向弱者进行的。

在马路上开着车被人别了,对面的司机是个人高马大的壮汉,看起来能一个打十个。此时,人们会冲上去逼停对方,要求理论吗?

往往不会。

碰到有人入室盗窃,但对方是个团伙,拿着凶器,而自己只有孤身一人,手无缚鸡之力。此时,人们会站出来暴打对方,要求公道吗?

恐怕也不会。

只有在自己占优势的情况,私刑才会成为选择。

到最后,谁的拳头更狠,谁就能够代表正义;谁的声音更响,谁就能得到公正。

事情的真相会被掩盖。你只听得见打人的人大声喊叫,听不清满嘴是血的那个人在说什么。

路边是这样,网上也是这样。

摔碎你的手机,你就不能录像了。打断你的双手,你就不能写微博解释了。

所以,一旦以“正义”为名的私刑成为被认可的审判手段,正义很快会沦为“暴力”的伪装。

反过来,很多暴力也会走向“和解”。毕竟每一场犯罪的背后,往往都有这样那样的理由:

这个小偷说他只是想偷回别人从他那里骗走的财物,那群聚众围殴者说自己打的是小偷。所有人都振振有词,仿佛掌握了世界的真理。

就像”最美女教师“事件里,那些从人贩子手中购买妇女,并限制人身自由让生孩子的村民也认为自己没错。

当时有一个村民这样对采访的记者说:

”多少年了,我们这所有人都这么干。我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买来的媳妇要跑,难道我不拦着?不拦着我辛辛苦苦攒了五年娶媳妇的钱难道就这样没了?那我以后还怎么娶媳妇?”

所谓每个可恨的人其实都有可怜的理由,但无论有多少可怜的理由,法律就是法律,神犯了法就必须受到惩罚。

正如英国的那句法律格言:

Justice before truth, Process before rights. 

正义先于真实,程序先于权利。

程序正义的重要程度高于结果正义,因为只有程序正义才是“看得见的正义”

如果连正义的实现过程都无法保证公平公正,那么怎么保证结果一定是公平公正的呢?

在不要求程序合规的时候,我们很难判断执行过程中是否掺杂着执行者个人的意志与判断,更加无从辨别自己认定的事实是真相还是假相。

结果正义多多少少都会带有主观成分,只有程序正义是唯一有可能实现的目标。

而私刑正是跳过了程序正义,只想去找那个虚无缥缈、千人千面的结果正义。

它是早已落后于文明的存在,不能替代法律,不能带来公正,不能伸张正义,只会带来混乱和恐慌,给某些人光明正大作恶的机会。

它让人陷入黑暗,它和光明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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