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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祭祀三大迷惑行为,有多魔幻?
2023-04-06 09:43:32 来源: 西域都护

今天是清明节,国家法定节假日,无数中国人都在做着同一件事:上坟祭祖。


(相关资料图)

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延绵五千年,经久不衰、从未中断。这当中,清明祭祖发挥了巨大的不可替代的作用。祭祖,不仅代表着对先人的思念,更彰显着这是一个不会忘本的民族。

所以,清明祭祖,对中华民族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可令人遗憾的是,关于清明祭祀,总是发生一些狗血的离谱之事,平白给人添堵。

一些原本想搞祭祀创新的,却硬是搞成成阴间风格。一些是吃饱饭没事干,搞得天怒人怨。一些是不顾实际,乱搞一刀切。

去年清明,某地公开发文倡议清明节非必要不返乡,并称:“缅怀先人,重于心不拘于形,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表达对先人的怀念和追思。”

这个操作,不仅为难后人,更是为难先人了。

今年清明,又连续发生了两起不可思议的事。

某地推出预约祭扫措施,并且要求“预约实名制”,市民可按预约平台指引填写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先人相关信息。

然后,有市民按照要求进行预约,可填写完身份信息后,系统却提示先人名字包含敏感字,祭扫预约直接被系统拒绝。

气愤至极的网民直接吐槽:难道拜山还要我先人改名?

另据媒体报道,某地一殡仪店因销售锡箔元宝,被认定为涉封建迷信而受处罚,2袋锡箔元宝被没收。

对这一处罚,网民不淡定了。

一直沿用至今的锡箔元宝怎么突然就成了封建迷信用品了?如果这样认定,那香纸蜡烛算不算封建迷信用品?灵房灵车算不算封建迷信用品?老人去世做法事算不算封建迷信活动?

这个确实有点操蛋了。网民批评说是权力滥用,管得太宽。

可是,相关部门的处罚是有法律依据,他们引用的法条《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法律具体是这样说的:

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可到底什么属于迷信殡葬用品,这个条例又没有进一步明确。

这就导致了各地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出现了随意扩大适用范围的情形和适用标准不统一的情形等。

《哈尔滨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禁止在丧事活动中摆放、焚烧冥币和纸人、纸马(牛)等扎糊的封建迷信丧葬用品,或者从事扮巫婆、神汉等封建迷信活动。

《兰州市殡葬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纸钱、纸扎等殡葬用品。

这个更狠了,纸钱都属于封建迷信用品了。

《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二条指出,殡葬服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对殡葬服务场所中妨害公共秩序或者抛撒、使用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

《青岛市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规定》第七条也提到,禁止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祭奠物品。违反规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封建迷信丧葬祭奠物品,可以并处销售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禁止制造、销售阴币、冥币、纸扎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禁止在火葬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来源:黔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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