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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热讯:“宝马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开庭,被撞女子家属:按照交通肇事罪判罚太轻
2023-04-11 14:25:11 来源: 编号4042

【文章整合自海报新闻和极目新闻相关报道】

4月11日,备受关注的“宝马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在湖南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开庭,被撞女子谢某亲属一早来到法院门口等待旁听。

4月11日,众人在娄星区人民法院等候开庭


【资料图】

2022年9月2日23时52分许,肖某某(女,28岁)醉酒后驾驶轿车在娄底市娄星区行驶时,与前方谢某(女,36岁)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追尾相撞,谢某衣裤被卡入轿车左前角。肖某某驾车逃离现场,致使谢某被车辆拖行,后被执勤交警截停。犯罪嫌疑人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4月11日8时许,谢某母亲、弟弟、丈夫等人来到娄星区人民法院等候开庭。谢某母亲告诉海报新闻记者,家里有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谢某从职业学院毕业后就开始打工自力更生。此前谢某在娄底本地的工厂生产热水瓶。2022年年初,因为丈夫身体不好,谢某一家便搬到娄底市区租房居住,一个月房租700元,谢某也开始在市区里找工作。车祸发生前20多天,她刚开始在美团优选工作,每天从凌晨开始工作到早上,一个月三四千元的工资。

上午9时许,湖南娄底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在娄底市娄星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宝马女司机肖某及另一犯罪嫌疑人梁某被提起公诉。

此次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指控:

2022年9月2日23时50分许,被告人肖某某酒后驾车与被害人谢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谢某受伤,肖某某驾车逃离现场,经鉴定,谢某所受伤为重伤二级。

娄底市公安局交警部门认定,肖某某驾驶轿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并未向公安机关报案,反而驾车逃离事故现场,属逃逸,应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肖某某的刑事责任。

不过,据参加了本次庭审的谢女士家属的描述,在庭审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肖某否认自己故意拖行被害人。另外,另一名被告梁某没有出庭。

上午11时,该案庭审结束,因案情疑难复杂,法庭决定对该案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院发出的通告

谢某弟弟谢先生介绍,他们是在2022年9月2日早晨才得知姐姐发生车祸,再次见到姐姐时她脸上都是伤。事发后肖某某丈夫来医院给了近10万元医药费后就没有再给其它赔偿。谢家人曾到肖某某丈夫工作单位等地寻人,但未能见面。今年过年前,肖某某家人曾来到医院看望。现在姐姐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一天治疗费用1000多元。姐姐一提起这个事情就会哭,吃饭也要喂,还会呛到。

谢先生还表示,此次开庭家人本想带她来旁听,但未能成功。“我们今天旁听应该也没有发言权,按照交通肇事罪判就太轻了。”谢先生说。

谢女士的丈夫周先生则表示,他希望妻子能尽快康复。

记者注意到,今天上午,除了数家媒体在法院门口等候,还有一些娄底市民围观。“这个事情在娄底本地闹得很大,很多人知道。大家的态度都是一边倒,撞没撞到人开车的人肯定知道。撞到人不及时停车救人,还把人拖了这么久肯定不对。”一位娄底本地的大学教师接受海报新闻记者采访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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