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婚姻市场,最终会发展演变成需要律师介入的契约市场?
2023-08-28 08:52:25 来源: 皇城根下刀笔吏

中国的婚姻市场,最终会发展演变成需要律师介入的契约市场。虽然目前这一切似乎还不明朗,但我觉得这是最终发展方向。

最早的时候,男女双方的婚姻模式,是一套约定俗成的传统模式。但是到了后来,这套模式慢慢不再适用。起因是,有一部分男性和女性利用婚姻法律规则,为自己谋取超额利益。也就是,利用规则不讲武德。

当有一部分人利用规则不讲武德后,后边的人最开始有些懵,后来发现自己无路可走,也只能被逼去钻研规则,否则会被对方吊着打。


(相关资料图)

毕竟,如果两人因为离婚产生纠纷后,法院才是终极裁判者。传统的武德,在法院面前没有绝对作用,因为法院只按照法律规则进行裁判。而在规则面前,钻研规则的人相对于不钻研规则的人而言,存在天然的信息差优势。

就好比我所解答内容一样,一般人不懂这个道理,觉得律师为什么要建议当事人这么做呢,甚至还给我后台私信留言,对这个律师冷嘲热讽,表示不理解(这部分内容我没截图出来)。

我大概解答一下。

按照法律规定,两人共有财产,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共同共有,二是按份共有。

所谓共同共有,是指没有明确份额约定,即两个人共同拥有某个财产,但是各自拥有的比例是多少,不确定。所谓按份共有,是指两人对某个共同拥有的财产,有明确比例约定,比如一方拥有40%,另一方拥有60%。

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大多数普通人只知道在房产上加名,但是不会细分到说要在房产上明确写多少份额。如果只是加了一个名,但是没写具体份额,则属于不分份额的共同拥有。

对于不分份额的共同拥有而言,一旦两人离婚,到法院进行财产分割的话,这个份额将由法官来进行裁定。

而法官在裁定时,会倾向于按照两人结婚的年限、各自对购买房产的贡献,以及对家庭的贡献等很多复杂因素,来进行一个相对来讲比较合理的裁定。比如,假设两人才刚结婚一年,便离婚了,男方也没有什么过错,则虽然女方把自己的名字加到了房本上,但是法官可能只给女方10%。

这是有可能的。

即虽然女方把自己名字加到了房本上,但是并不一定能拿到想象中的50%。

所以,有律师建议把份额写清楚,不给法官自由裁量权。这样的话,一般来讲法官只能按照双方明确写明的份额,来进行财产分割裁决。否则,可能属于判决错误,执业风险上升。

当然,规则对所有人都适用。一旦所有人都搞清楚了规则背后的原理,则再想通过信息差得到对自己有利的结果,不太容易。

所以,最终大家都得去钻研规则。

而婚姻法律规则,又不是一般的复杂。光是法律条文,便很多。而除了法律条文之外,还有各种司法实践判例。这些都不是没学过法律的普通人,可以轻易搞懂的。

所以,最终大家都得去问律师。有些人可能自己也学习一下,同时也得靠律师的专业意见进行把关。

而律师是一个理性行业,最终可能会发展出一套非常详细且可供很多人参考的模板。这套模板会详细到什么程度呢?可能连两人吵架后该如何解决,即传说中的争议解决方式,都会给你写上。

等两人真的吵架后,不是第一时间到法院起诉,而是找当时起草合同的律师,来咨询解答。

我写这些,不是自己想出来的,而是西方国家的现状大致如此。他们已经走过了我们还没走过的道路,踩过了我们还没踩过的坑。女性独立,男女平等,最后婚姻或者男女相处之道,也会变成一纸契约。

法院最终也会慢慢接受这种模式。毕竟,这给法院减少了很多工作量,且减轻了执业风险和压力。以前,两人离婚属于野蛮乱斗,到底怎么离以及财产该怎么分割等,都需要法院在种种乱象中进行裁决。

一旦裁的让一方不满意,不满意的一方可能会铤而走险。像比如之前报道出来的法官被杀案,几乎都跟离婚案件有关。

以后,对于法院来讲,这都是你们双方自己的选择。你们双方在当时结婚或者同居时,便找了律师签了契约,且对契约条款进行过确认。现在我按契约判,大家都没得讲。如果你认为契约不公平,不是法院的问题,而主要是你自己的问题。

除了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约定,或者属于条款无效的情形之外,对于其他的情况,估计法院都会按照契约来判。

法院的裁判工作量以及执业风险,都会下降一个等级。

而对于当事人来讲,也会心安很多,不用老算计来算计去。你怕被我坑,我怕被你坑,男女相处搞得相当累。大家找个律师问一问,彼此签个契约,简单很多。主打一个,你不占我便宜,我也不占你便宜,大家平等相处,公平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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