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征途未明 地板企业书香门地冲刺A股
2021-08-03 09:21:50 来源: 华夏时报

上海地板企业书香门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书香门地”)近日向上交所递交招股书,计划冲刺A股。据招股书,书香门地近年来业绩实现稳步增长,其中大宗销售为公司贡献约7成收入。但随着大宗销售模式占比的逐年提升,提前垫资的运营模式也导致书香门地报告期内应收账款金额、流动负债等较高,为公司发展带来隐忧。

大宗销售贡献7成收入

7月4日,书香门地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据招股书,成立于2010年10月的书香门地,经营范围包括家具、建筑材料、生产各种木制地板等。

随着主营业务规模的扩大,书香门地近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保持增长:报告期内(2018-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7.08亿元、7.67亿元及10.28亿元,2019年度及2020年度分别同比增长8.31%及34.12%;同期,公司净利润分别为3631.27万元、5425.64万元及8523.71万元,2019年度及2020年度分别同比增长49.41%及57.10%。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不管是书香门地的主营业务、还是营收来源都高度集中:2018-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7.07亿元、7.66亿元及10.28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99.90%、99.88%和99.93%;同期,公司主营业务为实木复合地板,销售金额分别为6.47亿元、6.65亿元和9.04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1.44%、86.86%和87.93%。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国内,2018-2020年内销占比分别为95.67%、98.90%及99.98%。在国内市场,公司销售模式包括大宗销售模式、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其中,大宗销售模式是指公司向房地产公司销售地板产品,用于精装修房地产项目的装修工程,主要大宗销售客户包括中海地产、招商地产等国内规模较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2018-2020年大宗销售收入分别为3.95亿元、4.65亿元、7.23亿元,分别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55.81%、60.75%、70.39%。不过,招股书强调,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一客户的销售金额超过当期销售总额50%的情形。

而大宗销售模式占比的逐年提升,也给公司发展带来隐忧。招股书称,公司对大宗销售客户的销售回款与公司收入确认的时点有一定时滞,因此在报告期末形成应收账款。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金额较大。其中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合计金额分别为1.97亿元、2.62亿元和5.13亿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6.18%、33.25%和41.27%,金额及占比均呈逐年上升态势。

同时,招股书直言,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主要客户为大宗销售模式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而房地产行业具有高负债经营的行业特征且付款周期较长,如果调控政策持续严厉、且房企客户未能较好应对,将对公司业务产生负面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5.84%、69.11%和74.72%。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同期大亚圣象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5.17%、34.26%、34.19%,菲林格尔分别为22.44%、19.21%、20.59%。招股书解释说,因融资渠道、销售模式等因素的差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因大宗销售模式,公司在前期经营需要提前垫资,导致流动负债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占各期负债分别为96.61%、96.47%和99.39%,其中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所占比重较大,四项合计分别占负债比重为79.90%、77.97%和86.77%。

同时,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末,书香门地的流动比率分别为0.82倍、0.93倍和0.99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57倍、0.66倍和0.73倍。招股书解释说,发行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是因为公司作为非上市公司融资渠道单一,主要通过银行短期借款及经营性负债等来满足资金需求。“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拓宽融资渠道、有效降低负债水平和改善资本结构,公司可能面临偿债能力不足的风险。”

上市征途未明

股权架构方面,书香门地第一大股东为宁波书香门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书香门地”),持股比例33.61%;第二大股东上海檀叙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檀叙”)持股17.88%。

书香门地董事长、总经理卜立新则直接持有书香门地13.44%的股份,通过宁波书香间接控制书香门地33.61%的股份,合计持有47.05%的股份;卜洪伟为卜立新之弟,直接持有书香门地8.96%的股份,并担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卜氏兄弟合计控制发行人56.01%的股份,为书香门地实际控制人。

值得注意的是,招股书“对赌条款风险”一栏指出,各投资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的相关投资协议中存在股份回购等特殊权利条款。“若公司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或之前提交上市申请,或上市申请提交后被撤回、被否决、被拒绝受理的,相关股份回购等特殊条款自动恢复效力。”

例如,作为上海檀叙股东,红星美凯龙(甲方)有权要求以转让财产份额的方式退伙,受让方为书香门地(乙方)或其指定第三方。受让出资额为甲方原始出资金额加上从甲方实缴资金到账之日起,按8%(单利)固定年回报率计算的甲方财产份额的固定收益回报,并扣除甲方持有股权期间已经实际分得的收益。

对赌协议之下,书香门地冲击IPO的道路并非坦途:《华夏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地板行业已经有大亚圣象、大自然、德尔未来、菲林格尔等数十家上市企业。而据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中国从事木地板生产及相关的企业约3000家,其中直接从事木地板产品生产的企业约2000家,竞争较为激烈。

另据乐居财经近期不完全统计,2021年共有40家家居企业递表,其中32家正在排队IPO。对此有业内人士直言,从IPO企业上市进程来看,一般而言,此时才刚刚递表的书香门地想要在年内“一次通关”并不容易。

在招股书中,书香门地也坦言,木地板行业市场参与者众多,竞争激烈,龙头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仍然偏低。另一方面,随着精装房的建设占比逐步提升,房地产企业主导的招投标机制加剧了行业的竞争程度,零售业态的高毛利率无法复制到服务于房地产公司的大宗销售模式中。“如果公司不能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中保持或提升地位,公司盈利能力将下降,经营业绩受到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华夏时报》记者看到,大宗销售也是近年来头部家居企业市场份额竞争的重要赛道。就大宗销售模式占比过高是否影响公司运营,如何降低负债等问题,7月27日,《华夏时报》记者拨打了书香门地的电话,并向公司发送采访提纲。接听人员表示,会将采访提纲发送给相应人员,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应。本报记者 李贝贝 上海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