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合印发行动方案 新能源车高速服务区充电利好来了
2022-08-26 08:32:10 来源: 深圳商报

长途自驾,公路沿途电动车充电难的情况有望改善。8月25日,交通运输部与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联合印发《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按计划,到2022年底前,全国除高寒高海拔以外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

这是充电桩产业今年迎来的又一政策利好。当下,充电桩市场迎来高速增长期,天眼查数据显示,今年前七个月,我国充电桩相关市场“新玩家”超5万家。

全国现有47%高速公路服务区能充电

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到1001万辆。据国家有关规划和预测,到2025年,全国新能源汽车新车保有量将超过2500万辆。而目前全国6618个高速公路服务区中,只有3102个服务区建成了13374个充电桩。与新能源汽车迅猛发展相比,高速公路充电基础设施设置总量不够、覆盖面不足等问题还较为突出,普通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还未全面起步。

《行动方案》提出了三阶段工作目标。第一阶段,力争到2022年底前,全国除高寒高海拔以外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第二阶段,到2023年底前,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第三阶段,到2025年底前,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充电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密优化,农村公路沿线有效覆盖,基本形成“固定设施为主体,移动设施为补充,重要节点全覆盖,运行维护服务好,群众出行有保障”的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保障公众“回得了家、出得了城、下得了乡”,畅行无忧。

重大节假日期间适当投放移动充电设施

《行动方案》要求,对于高速公路服务区,每个服务区建设的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原则上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的10%,重大节假日期间预测流量较大的服务区要提前做好应急预案,适当投放移动充电基础设施,满足高峰时段充电需求。推动城市群周边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超快充、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支持电动汽车生产、大型运输等企业在服务区(站)建设布局换电站。

充电费用方面,《行动方案》提到,鼓励充电运营商在市场培育期实施服务费优惠,确保充电服务费合理、规范。

充电桩新增企业注册超四成

业内认为,随着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和保有量不断提升,充电桩市场还有较大增长空间。

亿渡数据显示,2021年国内充电桩行业市场规模达418.7亿元。2021年至2026年为充电桩行业快速成长期,预计2026年国内充电设施保有量将达1766万台,市场规模将超2000亿元。

面对广阔市场前景,更多新玩家纷纷入局。据天眼查数据,目前,我国充电桩相关企业24.9万余家。从地域分布来看,广东、江苏以及河南三地相关企业数量位居前列,分别拥有3.2万余家、1.9万余家以及1.7万余家。而从成立时间来看,成立于1年内的企业占比达到了34.6%。其中,2022年1-7月新增注册企业5.4万余家,1-7月新增企业注册增速达41.9%。(深圳商报记者 肖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