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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新消息丨欧美废死派的思想根源的确在宗教
2022-10-20 22:46:16 来源: 至今思项羽

【本文来自《大马女学生在台湾遇害,岛内法医竟称:是你们不了解台湾人的习惯才遇到坏人》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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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国家提倡废死有很深的宗教因素——从基督教的教义来看,撇除各种鸡汤,信徒真正能指望的就是“末日审判”。或者说“善人(当然必须是信众)升天堂,恶人下地狱”,因为“伸冤在我,我必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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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显而易见,杀人犯当然不能让他继续犯法,但只要把他关起来不能再作恶就够了,反正最后会“算总账”。顺理成章的逻辑就是——刑罚的目的只能是“预防犯罪”,超过这个限度就是“不正当”的。。。如果你相信神是存在的,这个逻辑一点毛病都没有。在神性面前,正常人性需求必然是“低级需求”,所以“善恶有报”是一种腐朽过时低层次的“桎梏”(我一点没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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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伊拉克阿富汗屠杀平民的欧美士兵,几乎都能轻松脱身:一来死的都是“最后要下地狱”的(不用解释吧);二来这些士兵不在本国杀人,不存在“预防犯罪”的问题。。。人家万里之外“为国效力”,辣么辛苦还要冒生命危险,怎么能计较这些细节?比如关塔那摩之类毫无底线的地方,欧美国家的老百姓(注意是老百姓)什么时候真正放在心上?确实有少数热心者是真信了“人道主义”,但仔细追究一下“整体民意”,就会发现这才是真正的恐怖之处——直到2021年10月,关塔那摩的受害者才第一次走进美国法庭陈述自己的遭遇。。。仅仅是陈述而已,还想怎样?普通美国人真心呵护的死刑犯都是什么人?有什么特征和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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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后美国在全世界侵犯人权的罪行铁证如山,但这一点不妨碍大多数美国人自认“我们将如山巅之城,为万众瞻仰”。很多人都会批评美国政府言行不一厚颜无耻,这其实是一个误会。因为美国人的标准绝对是统一和不变的,那就是清教徒的使命,就是身体力行地超度旧的世界”。。。你确定自己是“高贵”的清教徒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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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欧美国家“政教分离”是政治正确(从宗教改革开始),在宣传的时候自然会去掉宗教因素,把这个问题扔到“哲学”和“人道主义”这两个大筐里,反正各种高大上的“升华”。忽悠到了最后,他们自己不少人都信了——然而,废死是漫长和众多拥趸的过程,(发起者和无数拼命鼓吹的)基督徒判断生死问题,内心世界怎么可能不受教义的影响?这就像年轻人看爱情动作片,怎么可能仅仅是欣赏剧情和拍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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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在于,中国人大多数是无神论者和泛信徒,不信或者至少不怎么相信最终还有一个无所不能的“报应者”。所以我们只有“最朴素最原始”的基本人性,那就是“罪恶必须得到对等的惩罚”,而不是神马“只要能预防犯罪就可以了”,不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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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中国人都相信只有“恶有恶报”,逝者的灵魂才会真正得到安息。而我们的理性和人性都认为私刑是不可接受的,我们唯一能指望和依靠的就是法律——所以,“申冤在法,法须报应”!

欧美废死派的思想根源的确在宗教,其主要论点有几个,一是认为上帝是人类的主宰者,因为人的生命是上帝给的,所以只有上帝才能决定人的生死。这一点在堕胎议题中也是一个中心点。二是基督教主张宽恕,人打你左脸,你把右脸伸过去让它打,以此消弭仇怨。因为上帝是仁慈的,不主张“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报复,所以它杀了你,你可以宽恕它,这样可以让你获得解脱。第三则是一切罪孽都会在末日审判中得到结果,末日审判是上帝的审判,所以一切善恶也是由上帝来决定的,人不能判断善恶,而在末日审判中,凡是宽恕别人的人都可以获得回报,上天堂坐在上帝的身边。这是废死派理论的宗教底色。

近代西方法律是用“自然”这个概念代替了上帝,但是基本逻辑没有改变。更为严重的是,现代性强调了“当下”和“存在”的概念,有了当下,有了存在才有了合理性,权利理论才有载体。法律是为活着的人主张权利的,而死了的人的所有社会权利就随着生命终结了。所以被杀的人已经死了,杀人的人还活着,就要讨论活着的人权利。即使是追求正义,也不能由死者家属来追求,而是由法律作为凌驾于二者之上的机构来实现正义。但是法律的对象是活着的人,那死者就只好对不起了。

如果我们深究的话,西方的法律思想和逻辑是非常混乱的,可惜国内很多法学家不做批判,却奉为圭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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