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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播报:法与理是如何区分的
2023-02-10 11:30:54 来源: 石贵斌

在讨论这个问题前,先来问问“什么是法?什么是律?什么是理?”

什么是“法”!


【资料图】

,是宇宙天体运行轨迹,是自然万物生存之道,是明文社会安全保障、是为人处事行为准则

什么是“律”!

律,是保护 “法”的武装力量,谁冲撞了“法”,必会受到“律”的打击。例如,天体甲脱离了轨道,闯入了天休乙的轨道。那么保护双方的“法”的“律”就会短兵相接。

结果1:一强一强,两两相撞。双双灭亡,化为尘埃。

结果2:一强一弱,两两相撞。强者吞弱,强者变大,弱者消亡。

结果3:一强一虚,两两相撞。强者穿虚,强者得财,虚者变淡。

结果4:一强一强,紧急避让。化险为夷,两方无事。

结果5:一强一弱,紧急避让。弱者被抓,成为强者卫星,永远充当挡箭牌。

从上面5个结果,可得出结论:“1律强,则法强;2律弱,则法弱;3律无,则法无;4弱法冲撞强法.轻则被捉,重则消亡;5强者击弱法,可变大增强。”

“弱法”想要在“强法”环绕的环境生存,需规避强法、或依附强法、或增强自身。而要做到这些,就必向天地万物去学习。去分析,去了解,谁的法大律强,谁的法大律弱,谁的法小律强,谁的法小律弱,如何规避强法,如何依附强法,如何让弱法变强。

什么是理!

理是容忍与包容;理是分析与学习;理是合作与让步。

通过理让弱法明白,联合能威慑强法;若增加护盾,抗衡强法;若增加武器,可击败强法;若设置陷井,可以捕抓法;使用财物可收编法为已所用成为自已的律。律只要足够强大,就可以形成庞大的势力范围,去捕捉操控一切“法”。而这种势范围就是“法势”。

法势的特点是“约束(优法势),与“操控(恶法势)”。

约束:在其势力范围内,不论强弱,都必需依照制典章制度行事,可保护弱法不被强法吞食,这种称为优法势

操控:可奴役势力范围内一切“法”为自已创造财富。并用财富收服“法,供自已驱使。“律强”则“法强”,“法强”则“势大”,“势大”则可捕抓更多的“法”供自已奴役,帮助自已扩大财富。在用财物去收服更多“法”变成自已的“律”,从而形成更强的恶法势

若真按恶法势法的意愿,人类面临无尽黑暗。

可结果并非常如此, 创造财富需要大量的“法”去劳作,奴役的法多了其中的“律”就会少,因此在“法势”的范围内,法”与“律”会一个最佳比例。一旦比力失衡,被奴役的法就会挣脱,加入反抗的阵营形成新的“优法势”,此消彼长最终“恶法势”被“优法势”取代。

如何建设法制作社会

回答这个问题在搞清楚别一个问题,“优法势”的最大敌人是谁,是“恶法势”,还有一个就是“外法势”。

“律”是维护“法势”的武装力量。“法”是优是恶取决于“律”在保护护谁。

恶法:会利用财富收去买“优势法”的“律”,同时打击不听话的“律”,慢慢蚕食分化“优势法”的“律”,最终将其取代,因此,想要让“优法势”万古长青,需要及时发现并清除被蚕食的“律”,同时约束、压制“恶法”的扩张,因为历史证明恶法无法根除。

现如今问题,

1、法律条款过于专业,法与法之间相对独立;2平民用法成本极高;3审判不公时平民无法纠正;4、平民护法有心无力;所以形成了新的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局面。久而久之,民众会失去对“优法势”的信心。

因此建设法制作社会,前提条件就是必需让人人都能参与法律建设中,形成“知法,守法,护法”的广大局面, “优法势”才会有源源不断的护法力量。恶法的力量才无法扩张。

可参考当年的游击队十六字歌。做一个简单,易学,易记的教材,全面推广,要让孩子也能当法官,这样就能及时发现被收买的“律”,从而减缓“恶法势”的腐化进度。

我称为“中华文明守则”之歌。

宪典

1中华安危大于天,乱国秧民必受罚;2依章办事效率高,偷奸耍滑需调查。

3恶意抗法不可取,依理力争方为佳。4救人危难好儿郎,见义勇为当嘉奖。

辨典

1先挑首犯与重伤,犯此一款减一分。2规劝阻制与献身, 得此一条加一分。

3三减三加要记清,负分最多为主责。4对错难分无举证,轻伤重责自圆讲。

断典

1商业消费与婚姻,合同民典契约法。2霸王条件不算数,恶意骗财诈欺法。

3打架斗殴不可为,身体受损伤害法。4群伤群闹当深思,最重共公安全法。

5四法分算在叠加,易算易看好定案,6知错能改当减型,人人可享减免法。 

解说:

宪典:

是指导规范每个人的行为准则。

1中华安危大于天,乱国秧民必受罚;    2依章办事效率高,偷奸耍滑需调查。

3恶意抗法不可取,依理力争方为佳。    4救人危难好儿郎,见义勇为当嘉奖。

1.  中华、、、受罚中华人民的安全是第一位的,任何人想要捣乱都必需受到处罚。

2.  依章、、、调查:各个机应,应当依章办事,若遇到不合理的,应当极时上报。若是有包庇的千为,应当受到调查

3.  恶意、、、为佳:民众恶意阻挡国家执法不可取,应当理为自已辩护,或上诉。

4.  救人、、、嘉奖: 见议勇为是中国民族的传统美德。国家也应当嘉奖这种行为。

辨典:

当两个人或两波人发生冲突是,可以此来分辨对错。

1先挑首犯与重伤,犯此一款扣一分。2规劝压制与献身, 得此一条加一分。

3三减三加要记清,负分最多为主责。4对错难分无举证,轻伤重责自圆讲。

1先挑、、、一分谁先挑起事端,扣一分;谁先动手,在扣一分;谁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在扣一分。

2规劝、、、一分:有人挑事,口头规劝,加一分;有人谁动伤人,极时阻止加一分;若是在阻止的过程中。受了重伤,牺牲了在加一分;

3三减、、、主责: 谁的负分多,谁就是主要责任;分数为零,免责;分数为正数,则定为见义勇为。

4对错、、、圆讲:若是没有任何证据区分对错。则谁的损失最小,谁负责主要责任;除非主要负责人,可以自圆其说。

断典:

分辨出谁对谁错时,那该如何判刑,则可依此条款来区分。

1商业消费与婚姻,合同民典契约法。    2霸王条件不算数,恶意骗财诈欺法。

3打架斗殴不可为,身体受损伤害法。    4群伤群闹当深思,最重共公安全法。

5四法分算在叠加,易算易看好定案,     6知错能改当减型,人人可享减免法。

1商业、、、契约法:商业行为,消费行为。婚姻行为,合作行为,民事行为等等,只要是有签定合约都算“契约法”。可以按照契约条款进行分割或赔偿。

2霸王、、、诈欺法:单纯的诈欺行为,则算诈欺,

若契约中有霸王条款或违规条款,都是不作数的,或是利用合约骗取钱财的,则叠加“诈欺法”,应扣除合理金额后,对剩下“金额”进行量刑。

3打架、、、伤害法:单纯属的冲突,则算故意伤害。

若因经济问题,不走法律,而是直接引发冲突,造成了双方的人身财产损失。

1)先看是否有契约,有则叠加“契约法”。合理分割或判赔。

2)在看是否有“诈欺”行为,有则在则叠加“诈欺法”。应扣除合法的金额。对剩下“金额”进行量刑或判赔

3)最后以“伤害法”,在进行量刑或判赔。

4群伤、、、最重:造成伤害人众多,或集众伤人,以“共公安全法”进行量刑。

5、四法、、、好定案:若因契约引起的经济纠纷(如婚姻或欠薪原因)则参考3叠加“契约法”、“诈欺法”“伤害法”。“共公安全法”。分开算出相应的数额,然后相加,得出结果后,对每个人进行判。

6知错、、、减免法:在过去减刑只有极少数的名额。而且出来后,还会被打上标签。很多工作都受限。减免法,就是说只要真心悔过,并付出行动。每个人都可以减刑。而反之,不思悔过而是一而在,在二三的犯事,则进行加刑。而这些都会有一个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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