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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大桥局,太霸道啦!要求头条号平台,对作者进行禁言!
2023-02-11 07:34:38 来源: 小言说财经

昨天(2023年2月9日)下午,作者收到《头条号》平台上的一条通知,内容如下:亲爱的创作者,平台接到对你发表的图文《央企中铁大桥局,真是厚颜无耻啊!》涉嫌侵犯名誉/商誉权的投诉,因现有信息无法判断内容是否侵权,暂不对该内容进行处理。现依法向你转达通知投诉内容,请点击查看被投诉详情。若你不认可该投诉,可选择在收到通知次日起7天内提交「不侵权声明」,届时平台会将该声明转送给投诉方悉知;若无异议则无需提交,不会对内容造成影响。


【资料图】

作者被投诉的那篇文章《央企中铁大桥局,真是厚颜无耻啊!》发表在2月5日。去年12月,作者曾经写过这个事情,后来收到过中铁大桥局的私信,要求作者删稿。说“民企指责中铁大桥局‘过河拆桥’原定的上亿元工程更换他人”,和事实严重不符,很多内容都是造谣诽谤、无中生有。当本人要求他们把所谓的“造谣诽谤,无中生有的证据”发过来时,他们却置之不理,文章当然就没有删除。

我们还是来看看,霸道的中铁大桥局发给《头条号》平台的投诉信吧。1.在该文章中,刘家宏只是单一的新闻源,记者在没有经过几方的声音相互佐证、准确全面地了解整个事件的真相后,就草率成稿以偏概全,造成了新闻的失实,损害了我企业名誉及社会公众形象。

2.文章中“所有的东西都是我拉他入围,都是我在运作”、“前期营销花了六七百万”、“这半年来给我们公司造成20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在此文基础上,文章又添加了“朱XX 先生承认中铁大桥局没有遵守合同,并愿意赔偿陕西筑新梦公司1000万元经济损失”等诸多内容,都是其自行编造缺乏依据,涉嫌敲诈勒索嫌疑。

3.针对文章报道中所提到的“险酿群体摩擦事件、 他们工人要干活”等失实情况说明如下:2022年7月29日开始,陕西筑新梦纠集40余人到项目部施工现场阻工。经了解,除3名其公司人员外,其他30多人均是为了阻工从本地临时聘用当地闲杂人员,每天阻工结束后进行日结账,并非陕西筑新梦公司员工。

2022年8月1日,项目部向天水市公安局扫黑办递交了举报信,随后天水市公安局扫黑办将案件转至天水市麦积分局扫黑办和伯阳镇派出所进行侦办。侦办期间,对方继续纠集人员到施工现场持续阻工,并到项目部驻地静坐,项目生产一度停摆。2022年8月9日,伯阳镇派出所将所有参与阻工人员带到派出所做笔录,对主要组织人员涉嫌恶意阻工事件进行训诫,之后阻工人员撤离。伯阳镇派出所多次打电话让陕西筑新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李姓负责人到派出所作笔录,李姓负责人迟迟不配合,并拒绝接听警方电话。

4.公益律师赵良善的言论不当。赵良善不经过事实的调查且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在网络上随意发表错误言论,违反了全国律师协会关于禁止违规炒作的规则,文中“赵良善建议,大桥局下属第一公司尽量与筑新梦私下协商处理赔偿事宜”,煽动和助长了不法分子敲诈勒索的心理,他的有关建议言论明显是别有用心的误导,违反了律师的职业道德。

日前,《华商报》大风新闻今日头条文章已经撤稿。“小言说财经”发布的失实报道对我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而且多次在平台发稿。特此致函,请求贵媒体对“小言说财经”账号其发布的信息进行删除和禁言。

看过本人那篇文章的朋友,看到这里,都会哑然失笑。因为,那篇文章里,根本就没有提到上述所有的内容。所以,昨天晚上,本人向《头条号》平台提交了《不侵权声明》。这样说到:投诉所说的几条,我的文章里都没有:1、文章根本没有提刘家宏;2、文章中也没有那些内容;3、文章中没有这些东西;4、“公益律师赵良善的言论不当”,文章中没有这些字眼。投诉完全是驴唇不对马嘴。中铁大桥局把投诉别人文章的内容,发这里了。

今天上午,作者收到《头条号》平台发过来的通知:你提交的「不侵权声明」已成功通过审核,平台将依法把该声明转送投诉方。到此为止,央企中铁大桥局再败一个回合。不过,作者想对中铁大桥局说一句,作为中央直属企业,做个堂堂正正的企业,赚取阳光下的利润,不好吗?不要做一个仗势欺人、唯利是图的奸商,不好吗?把时间和精力,放在做好正当工作上,不好吗?对于别人的批评意见,正确对待,不好吗?

再此,我们也向《头条号》平台致敬。他们收到对于文章的投诉,从来不像一些平台那样,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先把文章进行屏蔽。而是辨明是非,再做处理,这样就不会冤枉任何一个作者。对于这样的平台,让我们由衷的说一句:真棒!好样的!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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