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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法律成为经济社会所有行为的前置时,结果正义就会轻过程序正义
2023-04-07 13:47:57 来源: 祭风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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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不要再说“钱给到位随便加班”了,非法加班正在偷走我们的“生活”!》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以偏概全树靶打靶罢了,我来说几句:

1.制造业工厂的订单,基本不可能在时间上均衡。订单多的时候不加班就要违约,淡季时老板除非是头被门夹了还会去要求加班。那么所谓996究竟只是一些企业的常态呢?还是整个行业的常态?

2.过去这么多年为何很多工人宁愿放弃一天6至8小时班的工作也要转行当一天十几个小时的外卖骑手?因为6至8小时的工厂工作强度超过十几个小时的外卖骑手工作,工资还不一定有骑手高。再举例我们这边的高速公路项目,打一个隧道时遇到地热,工程方靠制冰物理降温工人工作半小时轮一次班,每天轮班二到三次累计工时一两个小时,那么这些工人是占了便宜还是受苦了呢?法律又该如何去界定工作强度、并让之可以操作?这些是仅靠劳动时长就能衡量么?是仅靠一部劳动法就能解决问题了么?

3.无论政府、国企还是民企,诸如值守类、维保类等的大量岗位,因其职责特点导致在法定工作期间工作量就是不需求饱和、但却需要长时间在岗的。拿这个来阴阳大刘就搞笑了,我想请问作者你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工作量饱和了么?若饱和了你随意批大刘没毛病,若不饱和就要自问下是不是典中典的双标了。

4.总结:法律之于法治社会是底线,之于法制社会是前置。一旦法律成为经济社会所有行为的前置时,结果正义就会轻过程序正义。结果与程序本不对立,不过是无良老板会用结果正义PUA员工、杠精会用程序正义去略过结果正义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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