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山西母亲河 让一泓清水入黄河
2022-02-08 08:40:51 来源: 山西日报

汾河,黄河第二大支流,山西的母亲河。治理汾河,不仅关系山西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也关系山西历史文化传承。我们一定要切实保护好、治理好汾河,让一泓清水入黄河。

娄烦县地处吕梁山腹地、汾河中上游,是太原市下辖县,同时又是全省最大的水库——汾河水库所在地。作为省城重要的水源地和生态屏障,唯一的地表饮用水源地,汾河在娄烦县境内流域面积达880方公里。娄烦县政法系统牢记书记殷殷嘱托,坚决扛起守护汾河流域绿水青山的法治责任,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利用法治的力量,不断深化环境立法和资源诉源治理,打造新时代生态保护司法供给新模式,有效打击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联合作战形成多元治理机制。县检察院与县河长办联合制定了《娄烦县河长制办公室 娄烦县人民检察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探索构建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新机制,利用“河长制+检察长”工作机制推进河湖治理,协助河湖长更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促进解决河湖治理难题。县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娄烦分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汾河水库管理局等八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环境资源保护多元治理机制的实施意见》,细化完善线索会商、案件通报、调查协助等联动协作机制,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化环境资源治理体系。

网格化管理织密无缝管护网。县委政法委牵头制定了《汾河水库库周网格化巡查发现问题处置方案》,动员网格员进村入户,排查损害生态环境事件,库周17个村62名网格员开展环境巡查,每天上报巡查情况。及时制止私自搭建、偷排漏排、超标排放、偷捕偷养、损坏围栏等行为。对于网格员上报事件,县综治中心第一时间转给有关领导和部门,做到了严查快处。

联合执法构筑环保安全线。严格落实娄烦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汾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管理的意见》,政法单位分别与县委、县政府签订了责任书,扛起了守护绿水青山的法治责任。政法单位借助无人机航拍技术,定期对汾河水库全域进行无死角、无盲区、全覆盖的航拍巡查,通过航拍发现汾河保护区内存在的放牧、围栏破损等问题,及时联合环保等相关部门进行处置。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水源地保护11项禁止的规定,公安机关在水库周边及上游地段建立了51.2公里的隔离防护网,同时增派警力清理清退渔船,取缔、关停库周餐饮、住宿等违法营业的酒店、生态园,汾河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长期存在的餐饮、住宿、垂钓、养鱼、捕鱼等环境风险突出问题彻底得到解决。

拓宽渠道收集破坏生态环境线索。由县委政法委牵头,与县检察院、县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奖励办法》,动员广大网格员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通过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判令环境污染者和生态破坏者承担停止污染侵权、拆除污染设施、赔偿生态功能损失、采取补种复绿等措施,全力守护“绿水青山”。

严查快处侦办大案要案。坚决打好省城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依法严厉打击食药环领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在2021年侦破的食药环案件中,特别是侦办“4·23”掩埋固体废物环境污染案件,被列为公安部挂牌督办案,政法部门成立了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分赴山东、河南、河北等地全力开展调查取证、抓捕工作。

专业人士组团做专业事。抽调员额法官和部分检察官,成立了专业的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团,形成了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及时审结农业渔业、资源利用、土地权属等环境资源类民事、行政案件。

公开审判增强警示教育效果。实行了最严格的环境污染保护制度,审结了“4·23”非法掩埋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对这一典型案件,实行了公开审理,起到了警示社会的效果。

建立长效实现“一体化”建设。在库周乡镇建立了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就地审理环境资源案件,“以案说法”教育群众。同时,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强化“惩治、教育、修复”的一体化建设。

守护青山绿水,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娄烦县政法系统将坚决扛起这一政治责任,充分运用法治武器守护“一泓清水”,让一泓清水入黄河。

关键词: 汾河 守护 生态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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